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的劳动关系有哪些?
职工同企业签署了劳动合同,双方就建立了劳动关系,之后发生合同纠纷的话,要在劳动合同法的框架下处理。而目前社会分工很细,用工市场也很复杂,有些人尽管付出了劳动,但是同单位之间建立的并不是劳动关系,那么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的劳动关系有哪些?下面我们根据有关知识告诉您。
一、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的劳动关系有哪些?
根据《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1、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依法行使国家职权的行为,不是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国家职权不能作为合同的对象,从而不能把公务员祝为雇员。我国当前采取的是公务员和非公务员分别立法的模式,公务员劳关系,由国家公务员法和其他法律加以规范。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工作人员(如工、青、妇等社会团体的机关工作人员)也不适用《劳动法》。
2、农村劳动者(或称农业劳动者、农民)
毫无疑问,农民属于劳动者的范畴,但农民劳动关系是否由《劳动法》调整,争议很大。现在立法的态度是,农村劳动者通过家庭联产承包合同确定其权利和义务,农民与村民委员会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但是,如果作为乡镇企业的职工或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与相应的企业、雇主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仍应是《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3、现役军人
正在服役的军人肩负着保卫祖国和人民安全的重任,这是符合服役条件的公民应尽的义务,所以任何国家均规定现役军人不适用《劳动法》。
4、家庭保姆
家庭保姆是否适用劳动法,各国规定不同,有的国家规定家庭保姆适用劳动法。但大多数国家规定家庭保姆不适用劳动法,我国也是如此。
二、劳动关系调整的对象有哪些?
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的规定。《劳动法》第二条对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作了规定。根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具体为:
1、各类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
4、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
5、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法是有适用范围的,像公务员工单位建立的关系、全日制学生、退休人员从事兼职的活动,都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的劳动关系。退休人员返聘,为单位提供服务的,应该算作雇佣关系。判断双方是否建立劳动关系有几个标准,其中主要的就是看双方是否具备主体资格。
·铁路工程质保金比例是多少?
铁路工程质保金比例是多少?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各类事项进行约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
·劳动关系的纠纷,在进行处理的时候,是一个比较麻烦的事情,我们
劳动关系的纠纷,在进行处理的时候,是一个比较麻烦的事情,我们在进行处理的时候,一般首先要进行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可是,如果是在提出诉讼之后,确认劳动关系不撤诉,是否会有一定的影响呢?......
·义务帮工受伤,谁来赔偿
义务帮工受伤,谁来赔偿有的人出于好心,可能会义务的帮助他人做一些事情,我们称之为义务帮工。但是在帮工的过程中,可能因为一些特殊情况的出现,造成帮工人受伤。那么此时应该由谁来进行赔偿呢......
·工伤认定前治疗费怎么算??
在生活中人们磕磕碰碰都是在所难免的,在工作中更是如此,经常会有工作中受伤的情况发生。当我们面临复杂繁琐的工伤鉴定程序已经焦头烂额,并且还要考虑很多其他的问题,工伤认定前治疗费怎么算......
·有劳务派遣的劳动争议案件怎么处理?
有劳务派遣的劳动争议案件怎么处理?现在企业单位中,有一种不同于传统的用人方式,被您称作劳务派遣,劳务派遣虽说在提高派遣员工工作能力和提高派遣员工的职业技能等发面,发挥了很大的推动作......
·劳动合同违约赔偿金怎么计算?
劳动合同违约赔偿金怎么计算?【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
·劳动争议仲裁执行生效证明的必要性
劳动争议仲裁执行生效证明的必要性一、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据当事人请求,按照劳动法律法规,以第三方的身份对劳动争议的事实与责任作出裁决从而解决纠纷的一项法律......
·一、丢失劳动合同补办是否受限制?
一、丢失劳动合同补办是否受限制?1、补办劳动合同是不受任何限制的,一般劳动合同法一式三份,由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你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