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我国的工伤认定规定有哪些

在我国,越来越多工伤的发生是不利于劳资市场的发展的,对于劳动力市场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同时也不利于我们和谐社会目标的构建。因此,当我们遇到这种事情只能够采取积极的办法去应对,寻找一个最完美的解决途径。为此,我国制定了工伤认定规定。接下来,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详细解答。
  
  我国的工伤认定规定有哪些?
  (一)工伤认定的期限及其受理部门《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工伤认定要提交的材料《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三)工伤认定受理及审理的期限《工伤认定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关于工伤认定规定,上文中为您介绍了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期限,受理部门,提交材料,受理、审理期限等等。虽然通过工伤认定,能够获取赔偿。在工作的过程中,劳动者也应当注意安全,相应的用人单位一定要采取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工伤的再次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发布已经有接近9年了,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发布已经有接近9年了,对我国的劳务关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部条例相信您有所耳闻,作为一部调整劳资关系保障工人合法权益的行政法律规章,各地都有以其为......

·劳动仲裁的程序如何进行
      劳动仲裁的程序如何进行仲裁申请人应当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并依照被申请人的数量提交副本。申请书应载明法定内容,包括: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

·工伤认定中止条件包括哪些
      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虽然认定部门也受理了申请,但此时也要注意避免出现中止的情形,一旦被中止对当事人来讲就是很不利的。而通常在符合了一些条件下,才会导致工伤认定中止。那么根据法律中的......

·工商局股东会决议注销需要注意哪些要点
      工商局股东会决议注销需要注意哪些要点工商局股东会决议注销需要注意的要点有以下几点:1、时间、地点、参会股东等常规决议内容;2、写清楚注销的原因(比如到期了,或者依法如何如何等),并写明全......

·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吗?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发现之后应该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且应该携......

·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计算
      一、经济补偿金是按应发还是实发工资经济补偿是按应发工资计算,而不是按实发工资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

·突然辞退员工怎么补偿
      突然辞退员工应该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如果单位没有正当理由辞退,......

·渠道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渠道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很多工程在施工时由于因素受限,也处于节约人力、物力、财力的考量,施工单位会采取修建渠道工程的方法解决难题。一般来说,有能力的承包方在接手工程后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