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工程质量管理问题主要有什么?

工程质量管理问题主要有什么?建筑工程的质量至关重要,关系到建筑物的使用寿命,也关系到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非常重要。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工程质量问题频发,除了受到自然因素影响外,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最多。那么工程质量管理问题主要有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工程质量管理问题主要有什么?
  1、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配套法律法规需要完善目前,我国在建筑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建筑法》、《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针对建筑市场的管理条例等,这些现行的法律规范主要是针对全国性的,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主体虽然都有法律方面的规定,但是,在具体的实施细则方面还是不够完善。另外,各方面的建筑主体在具体工作时,往往不能把相关法律法规落到实处,活动单位主体都是因为赶工期或者其他原因,只注重追求企业的经济效益,而对工程的建设质量则比较放松,缺乏应有的责任心。一些工程在招投标时,有的建筑承包商可能会在非常低的价位上取得工程项目的施工权,这就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牺牲工程的整体质量。2、传统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不适应现代化的工程管理需求在建筑施工领域中,我国目前还没有一个完善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因此工程管理人员在进行质量管理工作时有一定的局限性。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在管理施工的组织结构时,没有一个比较规范的管理体制的话,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程的施工效率和项目成本,最终可能会导致建筑结构的质量不高,不能达到工程设计方案要求的标准。3、建筑工程在施工管理方面不够规范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大多数都是工程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项目部的工程技术人员往往配置不够,没有按照工程中标书中所确定的人员数量去配置,可能存在兼职管理的情况,相关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不强,工作职责不明确或者责任心不强。工程技术人员在对施工工序缺乏科学的处理,没有严格遵守建设程序,对建筑材料的质量把关不严。4、政府部门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管不到位部分建筑工程不符合法定的建设程序,往往还没有办理完成相应的手续,企业就盲目地进行开工建设。在建设过程中,工程转包现象非常多,而对于施工企业的资质没有进行严格审查。部分建筑工程存在先开工,然后一边施工一边进行工程设计,在赶时间追进度时留下了很多隐患问题。由于工程质量监督不到位,项目竣工后的验收工作没有实质性的意义。
  二、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有哪些?
  1、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建筑质量管理体系,能够保障建筑质量的不断提高,有利于建筑企业的长远发展,在当前激烈的建筑市场竞争中,使企业的整体实力不断增强,从而提高建筑企业的竞争力。建筑企业还应该高度重视人才的培养,一流的人才队伍是保证建筑质量和促进建筑企业发展的基础。2、以规范的招投标防止低价恶性竞标现象要想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就必然需要足够的建设资金做基础,施工企业还准备相关的资金保障。在我国建筑业的发展过程中,部分企业为争取标的,往往进行低价恶性竞争,这就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工程的质量,因此,只有严格规范项目招投标过程,保证招投标的公平合理性,才能防止低价恶性竞标现象。3、加强有关部门的质量监管责任建筑质量监管部门应该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严格进行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工程的建设质量,坚持做到依法监督,保证各项工作做到位。建设单位应该强化责任意识,严进行有关审查和评价工作,严格审查发包单位的有关资质,禁止工程层层转包,认真落实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做好工程项目的验收和移交工作。工程监理单位要落实责任,实施独立性的质量监管,对于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必须采取措施予以及时妥善处理,保证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4、加强施工单位责任工程施工单位时保证工程质量的第一道关口,因此项目施工单位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建筑承包单位市场行为的监管,包括加强工程总分包管理,即加大承包与分包单位对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经济赔偿和追责制度。逐步推行承包履约保险制。严格资质审查,加强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全而落实动态管理。严格把好企业自检程序,严格执行工程技术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落实全员培训上岗制。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工程建筑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工程质量管理问题广泛存在,主要表现在工程转包现象严重、施工企业缺乏责任心,偷工减料的情况经常发生。作为工程监管单位,政府机构在管理上面也存在执法力度不够的现象。因此,这就要求工程质量监控各方要提高责任意识,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对于一项工程来讲最重要的还是质量,质量的合格就是工程质量最基
      对于一项工程来讲最重要的还是质量,质量的合格就是工程质量最基本的要求,而在工程的监督方面涉及到各个部门的严查,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细节也非常的严谨,那么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要点有哪......

·根据我国工商登记管理规定
      根据我国工商登记管理规定,只要雇工的人数在七人或以下,就可以申请注册成个体工商户。比较常见的个体工商户有小饭店、自行车修理店、食品零售店等。那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怎么办理,办理的......

·工伤保险待遇哪些企业承担的部分
      工伤保险待遇哪些企业承担的部分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按照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

·劳动合同报纸公告解除合同效力可以吗?
      解除合同登报有法律效力吗单位登报公告宣布解除劳动合同有法律依据,但又有前提条件。据相关法律规定,要使登报解雇员工的程序有效,就必须采取以下三个步骤:第一,应先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将......

·公司签3年的劳动合同是否合理
      很多初次步入职场的年轻人,为了避免遇到用人单位的不公平待遇,可以在前期了解一下我国关于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比如说在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其实也有些合同的内容就是不合理的。......

·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有那种
      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有那种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当适用的法律法规确有错误时,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主要是指:(一)适用已失效或尚未生效的法律法规的;(二)援引法条错误......

·受到行政处罚的员工被开除合法吗
      受到行政处罚的员工被开除合法吗单位以员工受到行政处罚为由开除员工是否合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如果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劳动者会被开除的,并且劳动者已经知晓不会违......

·未成年人只有16岁算不算童工
      未成年人只有16岁算不算童工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