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债权人代位权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代为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那么债权人代位权有什么法律特征呢?关于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已经搜集好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随债权的产生,转移和消灭而产生、转移和消灭。
  债权人代位权不能独立产生,也没有独立存在的可能,只能依附于合同债权以及其他债权而存在。债务人没有到期债权,债权人就无代位权可言。债权转移,其随同转移,债权消灭,其随同消灭。
  2、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
  债权人代位权不是代理权,不适用代理权的规定,区别在于债权人是以自己的名义而不是以债务人的名义行使权利。代位的结果,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向债务人清偿债务,而不是直接向债权人清偿债务。
  3、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目的是为了保全债权。
  债权人代债务人行使其权利,不是扣押债务人的权利或就收取的财产有优先受偿权,而是将行使权利的后果归于债务人,这样,就保全债务人的财产,增大了债权的一般担保资力,为实现债权人的债权提供保障。
  二、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条件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3、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4、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民法典》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关于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内容,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实践中,债权人要想行使代位权的,必须要满足法定的条件,具体的内容您可以从上文中进行了解。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借钱给他人时利息如何约定
      借钱给他人时利息如何约定一、借钱给他人时利息如何约定个人借款属于民间借贷的一部分。一般来说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

·债务纠纷中?
      债务纠纷中有哪些事项要注意债权人在处理债务纠纷时,一定要谨慎,否则就可能会使自己遭受经济损失。那么,实践中,在处理债务纠纷中有哪些事项要注意呢?此外,若是您认可了去法院起诉的方式去......

·对方欠钱不还没有财产怎么办
      对方欠钱不还没有财产怎么办一、对方欠钱不还没有财产怎么办?民间借贷案件中,债务人暂时无能力偿还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债务人有履行判决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严重的会构成......

·连带债权和连带债务有什么不同?
      连带债权和连带债务有什么不同?一、连带债权和连带债务有什么不同1、产生的原因不同。连带债务通常基于共同原因产生,如基于共同债权行为;而不真正连带之债必须具有不同原因,即各个债务人对......

·挪用公款违反了什么规定?
      挪用公款违反了什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

·人死了借信用卡的钱夫妻另一方要还吗?
      一、人死了借信用卡的钱夫妻另一方要还吗?人死了借信用卡的钱夫妻另一方不一定必须要还的,因为只有确定是夫妻一起花费产生的账单才需要由双方一起还,就算对方死亡也需要让另一方继续还款直到......

·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办法有哪些法律规定
      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办法有哪些法律规定《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俗话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所以按常理来说,我们通常会认为夫妻在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债务也理当属于共同夫债。但其实从法律角度来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认定为共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