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30万遗产打官司费用应该交纳多少

如果父母去世后,子女无法在继承遗产的问题上协商一致,很多人往往会选择打官司的方式让法院来做出判决,而打官司就肯定要交纳一定的诉讼费,那你知道30万遗产应该交纳多少诉讼费吗?这个问题,请看我们下文讲解。
  
  一、30万遗产打官司费用是多少
  
  (一)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因此,如果有遗产30万,打官司应缴纳的诉讼费用为诉讼标的额30万元的1.5%征收,为4500元。
  
  二、打遗产官司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就起诉方(原告)来说,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明确起诉的条件;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起诉应该符合的条件是: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起诉的时候不能满足以上的条件,人民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2、当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写好起诉状(起诉书);
  
  起诉状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一种诉讼文书,俗称"状纸"。原告起诉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但以书面形式为原则。现在我国司法机关和法律服务部门都有专门的诉讼用纸,有固定的格式,按照规范要求去写即可。但在写起诉书时要注意两点:
  
  (1)写明诉讼请求(参见告什么);
  
  (2)根据诉讼请求阐明诉讼事实和理由,事实要客观、真实,理由要充分。
  
  (二)就被告方来说,对原告的起诉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不能置之不理;
  
  现实中,有的被告感到原告是无理告诉,或知道自己无理就不进行答辩了。不答辩虽然可以,是行使权利的一种方式,但同时也意味着自己失去了一次辩解的机会,也失去了使法官全面了解案情的机会。这样,将直接影响自己的诉讼效果。
  
  2、要正确对待;
  
  先要看对方主体是否合格,有无管辖权异议的问题,进而对诉状中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答辩。
  
  3、就是写好答辩状;
  
  答辩状是被告针对原告的起诉,根据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驳斥对方,提出自己的主张和要求的诉讼文书。答辩状的内容主要是针对原告起诉状中的诉讼主体是否合格、列举事实是否真实、主张有无证据、请求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分析和阐述,力求做到针对性强、逻辑严密、条理清楚、证据充分、论述有力。
  
  打官司的时候,如果争议的标的额越高,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就会越高,我们还要提醒您,打官司的时候,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并且聘请一名认真负责的律师,才能增加胜诉的几率。要是你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
  
  

·社保未交满15年怎么办
      达到退休年龄,但是社保没有买够15年,可以用以下方法解决:1、如果养老保险和医保均未达到缴费年限,可以延长缴费直到达到缴费年限,缴费年限最多延长5年;2、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年限......

·货车严重超载多少构成犯罪?
      一、货车严重超载多少构成犯罪?刑法修正案九只是对校车和旅客运输车的超载、超速行为规定为了违法犯罪行为,但是对具体情形并没有做出规定,所以具体情形要等相关的司法解释出台。《中华人民......

·公司股权转让如何交税?
      公司股权转让如何交税?在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过程中,出于引进战略投资者和公司股权治理的需要,有时候公司会将部分股份进行转让。公司将股权转让后会得到一定收入,而公司在发展中会缴纳各种税......

·一、三死三伤交通事故会如何处罚?
      一、三死三伤交通事故会如何处罚?1、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什么情况下交通事故重新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
      什么情况下交通事故重新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鉴定结论后,如果认为鉴定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可以提出重新鉴定:(一)鉴定程序违法,可能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二)鉴定人不具备鉴定所需专......

·交通事故的大小是怎么划分的
      像什么轻微交通事故、重大交通事故,这些都是通过对交通事故的大小进行划分之后确定的,而针对不同大小的交通事故,在实际处理的时候采用的方式方法可能还有所差异。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交通事......

·交通事故责任书认定期限是多久?
      在我国,交通事故的发生率还是比较高的,据我们统计每年有六万人因交通事故死亡。一般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都是根据交警制定的交通事故责任书来认定的。对于交通事故责任书认定期限的长短也是有相......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机动车拥有量的扩大,旅客和货物的运输量增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机动车拥有量的扩大,旅客和货物的运输量增多,道路交通事故日益严重。交通事故频发,有车一族掌握一些处理交通事故的常识很有必要。发生交通事故后,很多人对交通事故处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