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聘用要约不入职算不算违约?

找过工作的人应该知道,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会广投简历,一是为了增大自己的面试机会,二是最终可以多项选择,面试的公司越多,那么选择的空间越大。但也正因为这样,就出现一个问题,同时会有很多家公司给出聘用要约函,当你选定一家签了要约函后可能会后悔,想要选择另外一家,那么这时候就需要注意签了聘用要约不入职算不算违约?
  根据目前的法律理论界的一般理解及司法实践,入职要约函的法律性质属于要约的性质,可以比照统一《合同法》中对要约的规定处理。按照统一《合同法》的规定,只要要约中的条款明确清晰,可以履行,承诺到达要约人时便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便成立。既然入职邀请函是要约,则签署入职邀请函的行为便属于承诺的性质。因此,一旦员工签署入职邀请函,并且签署件送达企业,其承诺便生效了。此时,只要入职邀请函中规定的条款清晰、可以执行,则构成了一个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入职后签署的合同则属于合同的补充、更换行为。清晰、可执行的要约和承诺应当履行,是诚实信用原则的根本要求。《劳动合同法》第3条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不仅对企业有约束力,对求职者同样有约束力。因此,如果入职邀请函中具备“承诺后不入职的赔偿条款”,则企业完全可以主张损失赔偿。最终还是要看企业是否追究其责任,按照正常的情况来看,这属于违约行为,但是我们也建议,在聘用要约函中尽量不要去设计以下几个方面:1、入职邀请函中一定要规定候选人在指定的时间内回复作出承诺或拒绝。否则候选人拿着入职邀请函可以随时拒绝或入职,将给企业造成很大的人事安排困扰。2、在入职邀请函中写上“签署后不入职应当赔偿企业损失”的条款。3、如果有可能,在入职邀请函中注明企业会为该候选人入职进行哪些具体准备,这些准备所支出的成本,并注明这些将计入损失赔偿额。4、不推荐企业在入职邀请函中约定违约金的做法。而且若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综上所述,签了聘用要约不入职在法定的程序内算是违约,既然签订了聘用要约函,那么也就意味着签订了劳动合同,在某些时候,聘用要约函与劳动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所以,建议您在签订时一定要考虑清楚,不要随意签了就不再管了,若公司追究责任的话,这样非常危险。
  
  
  

·雇佣童工怎么处罚
      一般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属于童工,童工是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那么相关法律是如何保护童工的呢?虽然我国法律禁止单位雇佣童工,但仍有一些用人单位顶风作案。那么雇佣童工怎么处罚呢?以下是......

·有哪些法律强调要重视工程质量?
      有哪些法律强调要重视工程质量?因为要建设更加强大的国家,经济推动了我们国家的发展,而有经济我们就会有各种各样的工程项目的存在。工程项目很多,但一点都不缺乏“豆腐渣工程”的存在那么......

·一、已经解除劳动合同能更改么?
      一、已经解除劳动合同能更改么?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进行更改。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的劳动合同的条款所作的修改和增减。劳动合同的变更,包括协议变更和法定变更两种情况,协议......

·委托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具有怎样的作用劳动者和用人
      委托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具有怎样的作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其主要证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终止,......

·聘金10万女方回多少法律规范有规定吗?
      聘金10万女方回多少法律规范有规定吗?1、聘金10万女方回多少法律规范并没有规定,在现实生活之中也存在不支付聘礼的情形。彩礼是中国古代婚嫁习俗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中国旧时婚......

·无故被辞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无故被辞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需要赔偿,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

·刑事案件开庭前准备律师的工作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开庭前准备律师的工作有哪些?1、审查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及代理手续,必要时,提出异议2、法庭调查开始后,刑事律师律师可代为宣读诉状或答辩状,阐明具体诉讼请求和理由......

·一、个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需要赔偿吗?
      一、个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需要赔偿吗?个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按解除合同的原因分类,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分为被迫解除和主动解除。其中被迫解除是......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