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在生活中有一些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出于金钱的诱惑或是出于人情不征或少征税款的现象是多有出现的,然而这种行为可能会构成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此时需要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才能认定构成犯罪,那究竟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
  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需要符合以下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1)税务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行为首先必须是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的。(2)必须有少征应征税款的行为。(3)少征应征税款的行为必须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的损失。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要件是特殊主体,是履行征收税款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即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明知自己不征或者少征税款的行为,破坏了有关税收管理法规,会给国家税收造成严重损失,仍然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二、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询私舞弊,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为狗私情、私利,违反规定,对应当征收的税款擅自决定停征、减征或者免征,或者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2、询私舞弊少征应征税款不满10万元,但具有家取收受贿赂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如何处罚?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是指造成国家税收流失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徇私舞弊少征税款达到10万元司法机关就会立案处理,即使达不到10万元,但是具有家取收受贿赂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司法机关也会立案处理,而这恰好就是法律中规定的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内容。实践中,一旦构成了犯罪的,那自然就是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对于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来讲,一般情况下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借款合同中包含的条款都有哪些
      借款合同中包含的条款都有哪些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那具体......

·遇到欠钱不还能不能报警
      遇到欠钱不还能不能报警一、欠钱不还能不能报警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警方介入的会很浅,不会深入进去,最多也就是调解调解,不会立案。如果以欺诈罪来报案,那么警方会非常慎重......

·公司能否为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可以,但是需要经过股东和法人的签字同意。如果担保行为未经股东会决议,法定代表人也未签字认可,该担保行为无效。因为法律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需......

·学生私贷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学生私贷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一、学生私贷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年满16周岁的学生写的借条一般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

·借条小写被多加了几个零怎么办?
      借条小写被多加了几个零怎么办?1、发现借条小写被多加了几个零时一般可以可以直接偿还大写的借款金额,因为借条上一般都有大写,多加个几个零应该属于笔误,可以更正后按上指印。2、借条正常情况......

·如何逃避夫妻债务才是合法的
      如何逃避夫妻债务才是合法的?可以提前约定婚内债务协议,这样是避免夫妻债务的合法有效方法,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

·借款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借款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一、借款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定金一般最高不超过标的额的20%违约金没有具体限额规定,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

·骗取贷款罪该如何认定,认定标准是什么
      考虑到实践中以欺骗手段获取银行和金融机构的贷款,客观上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因此,我国法律规定了骗取贷款罪。那具体该怎么认定骗取贷款罪呢?换言之骗取贷款罪该如何认定?我们将在下文中......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