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在生活中有一些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出于金钱的诱惑或是出于人情不征或少征税款的现象是多有出现的,然而这种行为可能会构成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此时需要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才能认定构成犯罪,那究竟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
  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需要符合以下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1)税务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行为首先必须是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的。(2)必须有少征应征税款的行为。(3)少征应征税款的行为必须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的损失。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要件是特殊主体,是履行征收税款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即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明知自己不征或者少征税款的行为,破坏了有关税收管理法规,会给国家税收造成严重损失,仍然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二、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询私舞弊,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为狗私情、私利,违反规定,对应当征收的税款擅自决定停征、减征或者免征,或者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2、询私舞弊少征应征税款不满10万元,但具有家取收受贿赂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如何处罚?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是指造成国家税收流失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徇私舞弊少征税款达到10万元司法机关就会立案处理,即使达不到10万元,但是具有家取收受贿赂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司法机关也会立案处理,而这恰好就是法律中规定的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内容。实践中,一旦构成了犯罪的,那自然就是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对于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来讲,一般情况下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购贷款利率是多少?政策是怎样的?
      并购贷款利率是多少?政策是怎样的?一、并购贷款利率是多少并购贷款的利率应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贷款银行的利率管理的有关规定,在考虑成本、风险和综合收益的基础上,结合同业定价水平和与客......

·公司欠钱不还没钱怎么办?
      公司欠钱不还没钱怎么办?公司欠钱不还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一)协商。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二)请求支付令。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

·一、起诉离婚财产和债务怎么分配?
      一、起诉离婚财产和债务怎么分配?谁提出离婚对财产如何分割并无影响。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有照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

·知道拖欠货款不好但是没钱怎么办?
      知道拖欠货款不好但是没钱怎么办?欠钱不还怎么办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

·常见的证券公司债券包括哪些
      常见的证券公司债券包括哪些您对于证券公司的债券再熟悉不过了,许多朋友都投资过,证券公司债券包括的种类很多,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选择合适的债券,委托证券公司进行发行进而达到筹集资金......

·债务人还款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吗
      债务人还款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吗债务人还款不构成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

·向债权人借钱的时候借条写几份
      向债权人借钱的时候借条写几份?借条写几份没有统一规定,我国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借条必须要一式两份,一般情况下借条只需要一份,也就是债权人持有就可以了,不过如果行为人要写两份借条也是可......

·借款合同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
      借款合同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生活中,借款纠纷时有发生,其中由于借款合同内容不完善而导致的纠纷占大多数。因此为了避免这种纠纷,在书写借款合同时,仔细斟酌借款合同的内容是极为必要的。那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