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东莞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鉴定的内容和鉴定机构

东莞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鉴定的内容和鉴定机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后需要进行鉴定,才可以确定该质量问题是否是属于人为原因造成的,还是由于工程的施工方没有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施工才导致的结果。工程质量鉴定也不能是任何单位机构就可以进行鉴定的。那么东莞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鉴定主要鉴定的方面以及由谁来进行鉴定呢。
  一、东莞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鉴定
  施工质量鉴定一般发生在建设单位或开发商与施工单位之间的民事纠纷之中。通常有三种情况会发现或怀疑施工质量存在问题:一是施工过程中竣工验收时由监理或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发现。二是施工单位起诉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建设单位反诉施工单位怀疑施工质量存在问题;三是房屋购买者发现有施工质量问题。(一)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二)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三)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四)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五)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六)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七)定期对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八)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二、工程质量监督站是什么部门?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从事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实施质量监督。
  三、工程质量监督的对象是谁?
  工程质量监督是当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派出的监督机构,对当地所有在建工程的质量行为实施监督且有一定的处分权力。监督的对象是参建五方:建设方、勘察方、设计方、监理方、施工方。主要精力在施工方,其次在监理方。开工、验收、竣工等程序、步骤是否合规合法;各方资质、岗位、证件是否齐全有效;质量管理资料、质量控制资料的完整、真实、有效性;对质量安全技术的违背规范违背当地规范性文件的行为进行制止,直到处罚。东莞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主要是由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检测鉴定,如果对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存有疑虑,或者是建筑的质量出现问题需要通过诉讼进行处理的话,都是可以到监督站申请鉴定,由鉴定站出具检测书。
  
  
  

·脚趾粉碎性骨折工伤怎么赔偿?
      对于在生产车间从事劳动的职工来说,遇到工伤事故的风险是存在的。在职工遭遇的人身伤害中,骨折算是很常见的一个。而职工由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因工骨折的时候可以得到一笔赔偿。那么脚趾粉......

·后脚跟脚筋断裂工伤鉴定为几级?
      只要是在工作中受伤了无论是个人原因还是工作上的原因都可以算为是工伤,出现这种情况,受伤者就可以去相关的工伤鉴定机构进行工伤的鉴定,然后去索要相应的工伤赔偿款。那么后脚跟脚筋断裂工伤......

·电子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电子工程质保期是多久?电子工程的施工需要专业的人员来操作,由于电气产品有一定的危险性,如果施工质量不过关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后果。所以在工程完工之后,会有一定时间的质保期,在这个期间如......

·辞退怀孕女员工要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在原则上用人单位是不能辞退怀孕女员工的,但这显然并不是很绝对的。其实在符合其他一些条件的时候,单位也是可以将怀孕女员工进行辞退。那到底单位辞退怀孕女......

·单位招童工犯法吗,雇佣童工违法吗
      中国现在已经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劳动力的慢慢流失,必然会带来一定的问题。招童工便是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对于单位招录童工的行为是否犯法呢?今天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关于招童工是否犯法的......

·劳动关系虚假工伤认定怎么处理?
      按道理来说,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发生人身伤害后,可以向劳动保障机构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拿到工伤赔偿的必经程序。可是有些时候,受伤的职工和单位之前并没有建立劳动关系,这时职工为了得到工伤保......

·一、长期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长期工可以随时辞职吗?长期工是可以随时辞职,但是不能随时走人,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必须要提前一个月来进行通知,但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法而辞职的话,那么在辞职的同时就可以......

·双休日加班工资追溯几年?
      双休日加班工资追溯几年?劳动者追索公司双休日加班未付加班费能追索2年,但是需要劳动者承担全部举证责任。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劳动者从知道被侵权之日起,两年内受法律保护。具体程序为:1、去当......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