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借条与欠条之间有哪些区别

借条与欠条之间有哪些区别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老百姓也越来越富裕,所以私人借贷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可在私人借贷的过程中,有些人常常会把欠条和借条这两种重要的民事证据弄混淆,这样是不合适的。那么,借条与欠条之间究竟有哪些区别呢?其实这个问题也就是在问,借条和欠条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读。
  一、借条与欠条之间有哪些区别
  在实践中,我们很有必要将借条和欠条二者的区别厘清,具体如下:
  1、产生的原因不同。
  借条主要是因借款而产生的;而欠条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
  2、性质不同。
  借条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借款合同关系,借条本身是借款合同的凭证,每一个借条背后都是一个借款合同;而欠条则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结果,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单纯的债权债务关系。
  3、诉讼时效不同。
  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 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两年。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时,两者的诉讼时效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时间为两年。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中断。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丧失胜诉权;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出借人也可以随时要求返还,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日起2年,同样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从出具欠条之日起,两年内不主张权利的,丧失胜诉权。
  4、证明力不同。
  举证时,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否则法院很可能不予支持其诉求。
  二、借条和欠条的区别是什么
  书写借条和欠条时应注意的事项:1、字里行间应当紧凑,不能留有多余的空间。2、最好附带在借条和欠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3、签名应当真实,应当当面书立,防止借款人或欠条书立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4、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5、还款时间直接关系到诉讼时效的问题需要注意写法。相信您应该已经知道了在法律上,对借条的认可度要高于欠条的认可度。所以说借款时打好借条是十分重要重要的,如果您不知道该怎么去打借条,那么建议您可以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助您。必要时可以通过网站委托你所在地区的专业律师来提供帮助。
  
  
  

·借钱不还是否构成诈骗?
      借钱不还是否构成诈骗认定借款行为是不是诈骗不是看最终能不能还款,而是看在借钱时有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如果借钱时就说很单纯地希望借钱使用,那么即使最终还不上钱也不属于诈骗,债......

·借条的最长时效是多久 没借条该怎么要回借款
      借款活动中,当您在打借条时,您就应该要意识到该借条的效力是有时效限制的。那么,借条的最长时效是多久呢?在法律上,借条一旦过了诉讼时效,那就相当于没有借条。那在实践中,作为债权人,在没......

·欠钱不还没有钱怎么办?
      欠钱不还没有钱怎么办?欠钱不还没有钱的可以协商分期或者延期支付,债务人无钱还要分暂时没钱还,还是长期没有偿还的能力,如果是暂时没有还款能力的,可以签订分期还款协议书,如果是丧失劳动力......

·挪用银行贷款资金有什么后果?
      挪用银行贷款资金有什么后果??挪用银行贷款资金的后果首先是银行会停止发放贷款,若是挪用的数额比较大,就会有可能会构成挪用资金罪。具体来说,若是满足以下条件,就有可能会构成挪用资金罪:......

·欠钱不多又不还怎么办理
      欠钱不还,把钱要回来的方法:巧妙提还钱、利用行政干预手段协助讨债、签订还款协议、法院起诉。具体如下:1、巧妙提还钱不是所有的人都是真的忘记还款,而是不想还,碰到这种朋友,你只能通过一......

·信用卡欠款7万会判多久?
      信用卡欠款7万会判多久?透支本金7万(注意:不包含利息和滞纳金),可以量刑三年或者四年。有前科累犯,可能会判5年。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

·债权有什么风险
      债权有什么风险债务和债权的关系是当下最常见的法律关系,其产生的纠纷也很多。而现实生活中,有一部分群体会通过购买债权来获取收益。虽然根据的经济的发展,可能带来收益,也有可能带来亏损......

·小卖店食品过期要罚款吗
      食品经营者经营的食品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若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的,可以免予处罚。一是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二是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三是能如实说明......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