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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主合同未约定管辖条款但担保合同作出约定的,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主合同未约定发生纠纷时的管辖法院,而债权人与担保人之间的从合同即《担保协议》中约定了管辖条款,但依照《民法典担保解释》第21条规定:“债权人一并起诉债务人和担保人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管辖法院”,故管辖应按照主合同予以确定。根据《民诉法解释》第19条规定,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车辆作为民法典确定的“特殊的动产”,按照《民法典》第225条规定,其权利公示采“登记对抗主义”,从便于法院查明事实出发,虽无法查明车辆实际使用地,可认定车辆登记地为合同履行地。

·执行变更股东公司欠债新股东需要偿还吗
      执行变更股东公司欠债新股东需要偿还吗?股东不需要偿还公司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

·混合担保情况下,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其他担保人是否可以免除相应的担保责任
      现行法未规定担保人代位权,其他担保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并不能代位取得债务人提供的担保物权;即使在债务人物的担保被放弃的情况下,其他担保人依然可以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故债权人放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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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借款合同公证有什么用
      借款合同公证有什么用1、避免合同遗失损毁通过借款合同公证,我们可以避免有意无意中的借款合同损毁、遗失等情况发生,这对我们的债权安全是非常有利的,也能够极大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2、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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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了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怎么判刑?一、犯了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怎么判刑?犯了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对违法票据承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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