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新职工来说,在进行办理入职的时候,多少
对于新职工来说,在进行办理入职的时候,多少都是会出现一些困难的现象。那么,对于入职遇到的困难,我们该如何积极的进行应对呢?另外,在新职工进行入职的时候,一般是需要进行签订劳动合同的,接下来,我们会为您介绍劳动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都是有哪些,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入职遇到的困难怎么处理
1、正确看待遇到的困难,刚入职遇到一些困难是正常的。2、勇敢面对困难,积极想办法以自己的智慧来解决困难。3、区分困难种类,适当的时候以适当的方式向他人求助。4、把每一次遇到的困难,都当做是对自己的考验和锻炼。
二、劳动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
1、自愿报名,提交证明文件。在有组织的招工考试中,参加考试的人员可以自愿报名,选择自己认为合适的工种。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提交城镇户口、毕业证书或者其他的证明文件(如初次参加工作,应提交居住在街道以上机关或学校的证明文件),以此保证录用职工的政治条件,保证用人单位了解录用职工的文化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便于分配工作,用其所长,防止在校学生中途离校,防止非城镇人员参加考试。确需从农村招收工人的,除国家有规定的以外,必须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2、全面考核,择优录用。各用人单位招用或个别录用职工时,应对应招人员的德、智、体进行全面考核,其考核内容和标准,可以根据生产、工作需要有所侧重。招用学徒工人,侧重文化考核;直接招用技术工人,侧重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招用繁重体力劳动工人,侧重身体条件考核。这样做,对提高招工质量,保证生产,克服招工中的不正之风,促进青年学习有重要的意义。3、填写新职工审批表,报请市、县人民政府劳动部门审批,并由审批部门发给新职工录用通知书。4、被录用者提交报到文件和其他证明文件。被录用者在向录用单位报到时,应提交报到文件,经录用单位审查后,才准许报到,由录用单位发出任职通知书。5、用人单位向被录用者介绍拟订劳动合同的内容和要求。在订立劳动合同以前,用人单位应当向新招收录用的职工如实地、详细地介绍拟订劳动合同的条款内容、涉及的有关情况以及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用人单位还有义务回答招用职工的询问、意见和要求。6、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新招用的职工依法就劳动合同的条款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达成协议,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劳动合同即告成立。当事人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对新职工进行考查的一定期限)。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进一步考查被录用职工的德智体全面情况,了解其业务水平或工作能力是否与其担任的工作相称。如果发现不符合招工条件,或与其承担的工作不相称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所以,在进行入职的时候,我们遇到困难并不可怕,最重要的是,我们要积极应对那些入职遇到的困难,化悲愤为动力。另外,我们在进行入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的检查清楚劳动合同的签订,不呀急着签合同,要将相关的条款以及细节问题都进行确定清楚之后再进行签订。
·试用期辞退需要提前几天通知?
试用期内员工辞退提前几天通知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未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日......
·最新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
最新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公路工程质量是人们所关注的,公路工程质量直接关系到车主在形势道路的时候的安全隐患,现阶段,最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有哪些规定,最新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
·劳动合同公司毁约和员工毁约一样吗?
劳动合同公司毁约和员工毁约一样吗?劳动合同公司毁约和员工毁约不一样,劳动合同当中对于公司违约,需要按照本人当中规定进行经济补偿或赔偿,而劳动者违约,需要按照劳动合同当中约定的违约金进......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处罚方法?
在国家建设当中农民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也出现了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处罚,这处罚为的就是利用法律保护弱势群体农民工的利益,让他们可以得到应有的法律权益去保护自己应该得到应有的报酬。......
·劳动合同应该签订几份
劳动合同是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因此关于劳动合同应该签订几份的问题,至少当事人应该一方一份。那从法律上面分析,劳动合同的份数究竟是多少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我们一起在......
·劳动合同含义?
劳动合同含义?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
·工厂劳务外包劳动关系的好处是什么
其实很多大型工厂的劳动关系都是按照劳务关系外包的这样一种形式来处理的,关于劳务关系外包,您也可以理解成派遣式的劳动关系。工厂劳务关系外包的劳动关系也是属于正常的,受法律保护的一种模......
·村社选举能否发误工费
村社选举能否发误工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经费,由村民委员会从村公库支出,具体数额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选举经费支出确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