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违约金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就此产生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不能随意解除了,它代表双方的利益,具有法律效益,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主动辞职,劳动者也是如此,除非用人单位涉嫌违法行为。那么劳动关系违约金是怎么回事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劳动关系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二、新劳动法对违约金怎么规定?
新劳动法违约金的规定只有两种情况下劳动者需给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除了这两种情况之外的约定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构成要件不同。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除了由于劳动者的过错造成的以外,不论用人单位是否有过错,其均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且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的过错而迫使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而违约金则需一方违约。?
2、计算基点不同。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应以具体损失为平衡的基点。而经济补偿的计算基点并不是劳动者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受到的损失,而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已作出的贡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越长,其离职时的经济补偿金就越多;反之,工作时间越短,经济补偿金就越少。?
3、功能不同。违约金的功能主要在于赔偿守约方因对方违约而遭受到的损失,而经济补偿金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具有赔偿性质,另一方面在不可归责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当事人之事由时,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照顾义务效力而衍生的一种义务,其法律性质为对被雇劳动者的离职补贴。
由此可见,劳动关系违约金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约定的,它是属于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劳动关系违约金包括有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多种服务,比如说技能培训,专业技术的培训等等,一旦劳动者违反的约定,就要赔偿用人单位劳动关系赔偿金。
·肋骨骨折工伤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职工在工作的过程中遇到工伤的话,不仅会对身体造成严重的伤害,而且还会增加经济上的负担,增加一些额外的开支。所以国家规定,在发生工伤之后,企业是应该根据伤情的具体情况进行一定的金额补......
·公司辞退员工诬陷员工应该如何维权
公司辞退员工诬陷员工应该如何维权?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劳动仲裁机构缴......
·疫情期间员工工资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疫情期间员工工资待遇是怎么规定的?疫情期间员工工资待遇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待遇发放,未参加工作的员工也需要发放规定标准的生活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
·如何甄别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用工呢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以小时作为工作时间单位确立的劳动关系,它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就业形式多样化而发展起来的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正确的是哪些说法?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正确的是哪些说法?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相关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
·企业拆迁员工补偿是怎样的?
企业拆迁员工补偿是怎样的?一、对员工的安置问题这不仅涉及到企业自身的损失问题,也涉及到政府对企业下岗员工的安置问题,对员工的安置不当非常容易导致群体性事件。实践中,有的地方制定......
·老板拖欠工资公司赔偿吗
拖欠工资公司赔偿吗根据劳动法规定: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经济补偿金。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
·钢结构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
钢结构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钢结构工程合同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