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房屋买卖交易程序是怎样的

不管是购买怎样的东西,这其实都是有一个交易程序的,而要是属于动产的话,交易起来往往比较方便、快捷。但要是想房屋这样价值大的不动产,那么交易程序就显得复杂了。那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交易程序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屋买卖交易程序是怎样的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您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二、房产交易中怎样防范风险?
  1、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由于不能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所以会有不能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风险;同时还可能有由于城市规划而房屋被拆迁的风险。
  建议购房者购房后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农村土地征用手续,补缴有关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不被批准建议您解除合同。
  2、购买公产房只能取得房屋居住权,因为公产房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出卖人无权处分。在此提醒: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国家对租赁权的保护期限最长是20年;出卖人所在单位是否同意“转让”。
  3、购买单位房改房应注意以下问题:
  (1)单位房改是否在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并上缴了房改基金;
  (2)所在地方政府是否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允许房改房上市交易;
  (3)是否是完全产权,所在单位是否同意并放弃优先购买;
  (4)按1999年4月22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若干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
  提醒:由于房改房一般年限较长,建议您对房屋进行现场勘察,尤其注意房屋的质量和结构安全。
  4、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单位集资建房注意事项同上。
  5、购买商品房时要注意:产权证书是否设有他项权利;房屋是否已经出租,出租什么时间到期;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书两证是否齐全等。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了解清楚房屋买卖交易程序、所需要的材料这些,其实也是很重要的,这样可以避免在交易的过程中,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当然,这也需要当事人小心注意其中可能出现的陷阱,以免给自己的利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交强险理赔的程序是怎样的
      交强险理赔的程序是怎样的?一、交强险理赔的程序是怎样的1、当您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车辆......

·一、醉驾造成轻微交通事故的规定是什么?
      一、醉驾造成轻微交通事故的规定是什么?在审判实践中,从醉驾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大小入手,以“定性定量”的方式,明确以下区分原则:1、对于没有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

·我们知道,在道路上车辆非常的多,只要稍微的出现乱停车现象,就
      我们知道,在道路上车辆非常的多,只要稍微的出现乱停车现象,就会导致堵车,道路被堵的水泄不通,交通道路秩序严重受损。若遇到刚好有救护车抢救病人,路况又堵,抢救推迟等情况导致病人死亡。......

·儿童车祸请假怎么赔偿?
      儿童车祸请假怎么赔偿?一、儿童车祸请假怎么赔偿交通事故病假条和普通的病假条一样,都是由正规医院的正式医生负责出具。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

·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肇事者对受害人及受害人家属进行经济赔偿,在法律规定上,交通事故经济赔偿有一定的标准。各个省各不同。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

·股权转让需要交税吗
      股权转让需要交税吗股权转让一般指公司的股东因为私人原因或者公司经营不利等原因,将自己的股权以及在这个公司的股东身份通过一定的价金转让给他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今市场普遍出现这种股权转......

·交强险可以先行赔付吗
      交强险可以先行赔付吗?一、交强险可以先行赔付吗?可以,但有以下条件:第一、涉事金额有严格限制根据相关条款规定,满足车险先行赔付的条件必须要是涉事金额不超过两千元。超过两千元以上的事......

·交强险生效日期从什么时候起算
      交强险生效日期从什么时候起算一、交强险生效日期从什么时候起算投保人在投保后、保单未正式生效前的时段内,得不到交强险的保障。现在,保监会已发出通知,由于交强险保单中对保险期间有关投保......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