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争议诉讼劳动关系管辖的确定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建立起的一种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依照劳动关系认定原则进行的劳动关系认定结果直接影响者劳动的切身利益,所以劳动关系的认定对劳动者意义重大。争议诉讼劳动关系管辖地的确定为劳动者带来福音,下面我们与您分析。
  
   一、实务问题及相关争议
  王某与住所地在甲市A区的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因工作需要,王某被派往乙市B区工作,后双方因合同履行问题发生劳动争议。王某向乙市B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劳仲委)申请仲裁,该委依法受理后作出裁决。用人单位不服该裁决,向甲市A区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甲市A区法院对该案有无管辖权的问题,形成两种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法院管辖。本案中,乙市B区是劳动合同的履行地,而甲市A区则是用人单位所在地,两地基层法院对本案均具有管辖权。因此,用人单位不服仲裁裁决,向甲市A区法院提起诉讼符合法律规定,甲市A区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另一种意见则认为,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规定的精神,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起诉的,应当向作出该仲裁裁决的劳仲委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提起。本案中,劳动争议仲裁是乙市B区劳仲委作出的,故当事人不服该仲裁裁决的,依法应当向乙市B区法院提起诉讼。而且仲裁裁决书中也明确告知,用人单位本应在收到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乙市B区法院起诉。甲市A区法院虽然是用人单位所在地法院,但对本案并不具有管辖权。
   二、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管辖的基本规定
  在我国,对于劳动争议仲裁的地域管辖问题,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有明确规定。根据该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地为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
  在地。在有争议时,则为劳动合同履行地。而对于劳动争议诉讼的地域管辖问题,法律有的规定是明确的,但有的则是模糊的。
  1.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时的管辖问题。对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据此,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的管辖法院只能是作出仲裁裁决的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法院。
  2.劳动者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起诉和用人单位不服非终局裁决起诉时的管辖问题。对此,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只是规定当事人不服裁决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对该法院是哪一个法院,并未作出明确规定。而之所以会出现前述案例所产生的争议,原因就在于此。
   三、关于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管辖相衔接的思考
  1、劳动争议诉讼管辖与仲裁管辖关系的类型化
  如前所述,我国法律对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的管辖法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对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问题,则不甚明确。从类型化分析的角度来看,在用人单位所在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内时,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的,理论上共存在以下六种可能的情形:
  一是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仲委作出仲裁裁决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服,均向该地法院提起诉讼;
  二是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仲委作出仲裁裁决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服,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
  三是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仲委作出仲裁裁决后,双方当事人均不服,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四是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仲委作出仲裁裁决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服,向该地法院提起诉讼;
  五是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仲委作出仲裁裁决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服,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六是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仲委作出仲裁裁决后,双方当事人均不服,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上述六种情形中,第一种和第四种情形中受诉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实践中对此不存任何争议。而有争议的,是其他四种情形。前文所举之案例,实际上就属于第五种情形。
  2、典型案例之法律适用与法理分析
  结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和法理以及司法实践,笔者认为,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应当向作出该仲裁裁决的劳仲委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提起诉讼,其他法院原则上对该案无管辖权,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除外。具体到前述典型案例,第二种意见应予肯定,具体理由分析如下:
  首先,劳动争议诉讼实行仲裁前置,这就要求劳动争议诉讼管辖与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存在一定的牵连性,即仲裁管辖地就是诉讼管辖地。对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亦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服终局仲裁裁决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仲委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其次,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对用人单位不服终局仲裁裁决提起诉讼的管辖法院作出明确规定不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并未对用人单位不服非终局裁决起诉的管辖法院作出明确规定,这应当属于法律上的漏洞。对于法律漏洞进行补充,属于广义的法律解释的范畴,其中重要的方法就是类推适用。所谓类推适用,是指“对于法律无直接规定之事项,而择其关于类推事项之规定,以为适用。”在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起诉的,应当类推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由作出仲裁裁决的劳仲委所在地的法院管辖,而不能由劳仲委所在地之外的其他法院管辖。就该案而言,如果乙市B区劳仲委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则用人单位不服的,只能向乙市中级法院申请撤销,绝不能向甲市中级法院申请撤销,对此应无异议。现由于该仲裁裁决属于非终局裁决,就允许用人单位就该仲裁裁决向甲市A区法院提起诉讼,明显违反了类推适用的法理。
  再次,由作出仲裁裁决的劳仲委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具有明显的优势。
  一是有利于劳动争议审判与仲裁的协调。由于劳动争议诉讼是在劳动争议仲裁的基础上进行的,故要求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应当向劳仲委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便于法院查清事实,也有利于统一劳动争议仲裁与审判的法律适用标准和尺度。
  二是方便当事人诉讼。当事人既然选择了劳动争议仲裁地,则表明该地对于其仲裁或诉讼是比较方便的。如果对方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如果其并未提出异议的,则表明由在该地仲裁或诉讼对其诉讼并无不便之处。
  因此,确定由作出仲裁裁决的劳仲委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劳动争议诉讼案件,便于当事人诉讼。反之,则会增加当事人的诉讼负担,不符合方便当事人诉讼的法律原则。
  综上所述,争议诉讼劳动关系管辖地的确定为前提,在管辖、受理条件、审判程序等各个方面和其他民事案件相比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在解释相关问题时,一方面要关注其作为民事诉讼程序的共性,另一方面,也要重视其特殊性。还需了解更多信息,请咨询专业人士。
  
  
  

·根据法律规定疫情值班工资怎么算?
      根据法律规定疫情值班工资怎么算?疫情值班工资的计算方式是,如果是在正常的上班时间进行值班的话,那么按照平时上班的工资标准来进行就可以了,属于加班的应当按照两倍或三倍来进行加班工资计算......

·没工作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由于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的不可推卸的责任,故而无论夫妻双方婚姻关系是否存续,都是不能推卸抚养孩子的义务的,由于确定孩子的抚养费较为困难,相关国家司法机关制定......

·劳动合同法用工年龄是多少?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各项权利,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您都知道,使用童工违法,《劳动合同法》因此规定了用人单位的用工限制。那么究竟劳动合同法用工年龄是多少?法律......

·劳动合同法经济赔偿金的计算
      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许多劳动者却不清楚经济补偿金是如何计算的,自己拿到的经济补偿金是否是足额的?下面,我......

·劳动合同法不用支付金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员工因某些原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个独立的个体,但并不是可以随意辞退劳动者的,那么劳动合同法不用支付金经济补......

·辞退符员工符合什么条件才是合法的?
      辞退符员工符合什么条件才是合法的?一、辞退符员工符合什么条件才是合法的?辞退符员工符合劳动者方面存在的过错,或者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条件下才是合法的,根据现行《劳动法》的......

·员工不加班就扣工资是否合法
      《劳动法》中是赋予了劳动者拒绝单位加班要求的权利的,但有的单位却以员工不服从加班要求为借口,而扣员工的工资。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员工不加班就扣工资是否合法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

·非全日制用工劳务协议书的写法是什么?
      非全日制用工劳务协议书的写法是什么一、非全日制用工劳务协议书的写法是什么?雇主(甲方):地址:雇员(乙方):地址:鉴于甲方业务的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为明确双方职责,......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