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重庆债权债务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重庆债权债务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重庆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
  一、代理民事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2000—6000元;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依照以下比例分档、累计收取:
  10万元以下的 2000—6000元
  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内 6%—5%
  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内 5%—4%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内 4%—3%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内 3%—2%
  1000万元以上 2%—1%
  二、代理各类申诉案件的立案,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3000—5000元,申诉案件立案后又代理诉讼的,按前述相应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
  三、以上各项标准,除另有指明外,均指诉讼案件一审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未办理一审而办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取;曾办理一审又办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酌减收取;曾经代理仲裁的,诉讼一、二审阶段按仲裁阶段标准酌减收取;执行案件,按照一审或二审的收费标准收取;发回重审的案件,按一审或二审标准酌减收取。
  四、担任法律顾问
  (一)为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法人、社团法人等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在12000元/年以上收取律师服务费;
  (二)为自然人、家庭、个体工商户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在8000元/年以上收取律师服务费;
  律师为法律顾问单位参加谈判、草拟重大合同、办理诉讼(或仲裁)案件、办理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应按各类案件的收费标准酌减收取律师服务费。
  五、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依照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执行;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协商收费。
  六、解答法律咨询、撰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的,实行计时收费。
  七、对本收费标准中涉及的任何法律服务,除以上规定的方式以外,均可适用计时收费方式,其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工作小时200—2000元。具体的计时、收费方法由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协商。
  八、律师办理疑难、复杂和有重大影响的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可与委托人协商,在收费标准以上收取律师服务费。
  九、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以外的区县(自治县、市)的律师办理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应在上述收费标准以下与委托人协商收费,但减少幅度不应超过收费标准的50%。
  十、律师事务所为委托人提供法律事务服务,可以收取差旅费。收费金额在已收取(拟收取)法律服务费总额的10%以内另行向委托人收取。市外办案的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另行协商。
  十一、以上收费标准中的各类收费金额均为人民币。律师办理涉外法律事务的,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另行协商,可以收取外汇。
  十二、本办法未作详尽规定的,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十五、本收费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对于律师的民事纠纷案件收费,国家对此是有一定的管理规定的,只不过根据地方的经济水平不同,地方政府会有不同的政策内容发布,所以在不同的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政策标准出现,重庆债权债务纠纷律师相关准则只适用于重庆市民,而且不同的律师事务所所需要的费用也是不完全相同的,还跟请人和案件有关。
  
  
  

·如果聚众斗殴会有罚款吗?
      如果聚众斗殴会有罚款吗?聚众斗殴会有罚款吗?根据有关法律,聚众斗殴破坏了社会秩序和安定,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可以拘留5-10天,并罚款500-1000元,聚众斗殴一次,双方参与人数达到5......

·欠钱不还没有固定资产怎么办?
      欠钱不还没有固定资产怎么办?欠钱不还没有固定资产起诉对方获得生效判决,强制执行。没有欠条也没有关系,欠条不是唯一的依据,可以收集一些其他产生欠债关系的信息向法院提起诉讼,比如人证、聊......

·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其实都是属于特殊主体犯罪,但法律对这二者犯罪的主体规定却还不一样,其中前者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而后者则属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实施的犯罪。与此同时......

·公司债券期限五年是怎么回事?
      公司债券期限五年是怎么回事?债券作为一种筹集资金的手段,经常被用在公司的启动和运营中。而作为投资人的我们,在进行对众多投资方式的选择过程中,对于公司债券也是情有独钟,但是否听说过公......

·民间借贷债务抵销的条件有哪些
      民间借贷债务抵销的条件有哪些?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双方当事人互负债......

·什么样的借款合同会无效
      什么样的借款合同会无效一、什么样的借款合同会无效1、非书面形式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民间借贷除外);2、主体不合格:对贷款人而言,根据贷款通则22条,必须持有人行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

·民间个人借条范本怎么书写?
      民间个人借条范本怎么书写?一、规范的个人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

·受胁迫打的欠条是否有效
      受胁迫打的欠条是否有效一、受胁迫打的欠条是否有效债务人根据欠条还债本没有错,但是如果债务人是在债权人的胁迫下打下的欠条,欠条应当是无效的。对于债务纠纷案件,债权人对债务人提起诉讼......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