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广东债权债务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广东债权债务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纠纷收费
  
  一、计件及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代理债务纠纷案件,财产标的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的,每件800—6000元;财产标的额超过10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另加收费:
  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 部分不超过4%; 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 部分不超过3%; 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 部分不超过2%; 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 部分不超过1.2%; 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 部分不超过0.7%; 5000万元以上 部分不超过0.5%。 上述按标的额分段收费的比例,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规定的幅度内协商确定,分段计算,累加收费
  二、计时收费
  (一)收费标准:100—1200元/小时。
  (二)计费时间以小时为基本计算单位,不足1小时的部分按1小时计算。承办律师为2人以上的,应以各自的计费标准和实际工作时间分别计算。
  (三)律师在本城区办理法律事务时,路途中的时间按累计实际时间减半计算。 律师在异地办案乘坐车、船、飞机花费的时间及必要停留时间减半计算,但每一昼夜最多为4小时。
   广东省债务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1、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200-3000元/小时。
  2、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含10万元):8%
  10万-50万(含50万元):5%
  50万-100万(含100万元):4%
  100万-500万(含500万元):3%
  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2%
  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0.5%
  3、收费说明:
  (1)上述收费标准允许上下浮动20%。
  (2)上述二、三项收费标准和比例是代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未代理一审而代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费;曾代理一审再代理二审的或曾代理一审或二审,再代理发回重审、再审申请或确定再审案件的,按一审标准减半收费;涉及仲裁的案件,曾代理仲裁的,诉讼一审或二审阶段按仲裁标准减半收费。执行案件按一个审级收费。
  虽然说政府对此方面的收费问题是有明文规定的,广东债权债务纠纷律师费用也已经得知,但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律师事务所对此并没有统一的数值,各个律师的收费也都是不同的,而且根据纠纷的问题情况来看,收费也会有所不同,所以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还是应该放松心态,多体谅对方。当然,如果是涉及到个人的权益问题,那一定要捍卫属于自己的权益。
  
  
  

·中国邮政贷款好贷吗
      中国邮政贷款好贷吗由于贷款日益火爆,成为了现代人买房商业各种用途的主要消费方式,比较不同的银行贷款的难易程度和利率就变得尤为重要。那么作为小额贷款做得比较好的邮政银行,邮政贷款好贷......

·债务人欠钱不还如何起诉
      债务人欠钱不还如何起诉一、债务人欠钱不还如何起诉对方不履行还款义务要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1、写好起诉书;起诉书为打印文件。除首位部分外,主要是三大部分,其中“事实和证据”一般是......

·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有什么区别
      很多犯罪行为时有相似性的,比如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两个违反的行为,这两个都是大量占用了他人资金,但是法律上在判罪、量刑上有一些区别。那么,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有什么区......

·有关夫妻共同债务最新司法解释条文是怎样规定的?
      有关夫妻共同债务最新司法解释条文是怎样规定的?一、有关夫妻共同债务最新司法解释条文是怎样规定的?最新司法解释条文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

·民间借贷利息怎么计算,如何算民间借贷利息
      民间借贷利息怎么计算,如何算民间借贷利息在进行民间借贷的时候,多数情况下都是属于有偿借贷,即借款的一方需要实际支付出借的一方相应的借款利息。那通常民间借贷利息怎么计算比较好呢?由于当......

·保证人与连带债务人可以一人吗?
      您都知道关于借债需要保证人。借债人,以及债务人三种人组成,那么这时候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保证人与连带债务人可以一人吗?如果不行是因为什么?您对于保证人以及连带债务人的司法解释可能不太......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抵押物如何处置?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抵押物如何处置?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按照约定处置抵押物,若是没有约定的,按照以下的规定来处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

·债务清欠公司的存在是合法的吗
      债务清欠公司的存在是合法的吗债务清欠公司是现在社会上新兴的一种公司,主要业务是为债权人追缴欠款。债务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有法律的规定,这种清欠公司虽然是......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