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未成年人造成交通事故谁来赔偿

未成年人造成交通事故谁来赔偿一、未成年人造成交通事故谁来赔偿
  当一起交通事故发生时,我们首先想到的除了责任划分外就应该是车祸损失谁来赔,在一般的交通事故中我们很容易想到,那就是责任人来赔偿。可是,如果责任人是一个未成年时,该谁来负责呢?根据《民法通则》第12条第1款的规定,1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例如,陈某年15岁,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他属未成年人,其年龄智力程度尚不能完全参加民事诉讼活动,也无经济能力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13条第1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其承担的民事责任。因此,陈某的父母作为他的监护人,在其对国家、集体及他人造成损害时,应当作为其法定代理人代其参加诉讼,并代为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因此,应由其监护人来赔偿。
  二、如何判断车祸损失谁赔偿
  目前,车辆的所有人与车辆的使用人分离的现象较多,有职务行为的使用、挂靠、出租、出借、承包等情况。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认定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责任主体是处理好案件的关键所在。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是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其可能是交通事故责任者(交通事故责任者是违反道路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依法应当接受行政处罚的人,包括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也可能是车辆所有人、其他对车辆有支配权的人以及取得运行利益的人。
  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有两个标准:
  1、运行支配权,即谁对车辆的运行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利。既包括具体的、现实的支配,也包括潜在的、抽象的支配。
  2、运行利益的归属,即谁从车辆运行中获得利益。这种利益可以是因机动车运行而取得的直接利益,也包括间接利益。
  由于未成年人不具有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资格,而要是因此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话,未成年人承担责任的能力有限。按照规定通常是先由未成年人个人的财产作出赔偿,不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虽说现实中未成年人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况不多,但其实也是有这样的情况出现。因此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严加教育,避免这类事件出现。
  
  
  

·不应认定交通肇事逃逸标准是什么
      不应认定交通肇事逃逸标准是什么不应认定交通肇事逃逸标准是没有以下行为: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

·1、当事人把机动车给没有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的人使用的
      1、当事人把机动车给没有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的人使用的,当事人驾驶证会被扣留,情节严重的,还会吊销当事人驾驶证。2、无证驾驶的,由交警部门依法罚款,并拘留十五天。根据“道路交通......

·一,交通事故人伤结案了的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伤结案了的标准是什么在交通事故处理角度上,截止至交警部门出具正式交通事故认定书即为结案。但从事故损害民事赔偿角度,则到双方赔偿责任履行到位权责两清才算结束。交通事故结......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的误工费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管是否有造成人员、财产的损失,多少都会耽误双方上班工作的时间。尤其是在造成了人员受伤的情况下,那么耽误的时间就更长。此时对于伤者可以要求对方作出误工费的赔偿。那......

·什么是代驾,代驾撞车了扣分吗
      什么是代驾,代驾撞车了扣分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股东,司机违反交通规则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轻则扣分,重则吊销营业执照。现实生活中的,代驾的情形也是十分常见的,在应酬后为了自己的......

·交通事故私了的步骤
      交通事故私了的步骤1、查看财产损失情况2、协商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签订书面“事故事实”协议3、拍照或标划位置后撤离现场4、保险报案、协商赔偿事宜,签订书面赔偿协议。二、交通事......

·一、醉驾验血结果交到哪里?
      一、醉驾验血结果交到哪里?相关办案部门,按规定,从抽血送检到将鉴定结论送达犯罪嫌疑人的时限为9天。其中送检时限最多三日,检验鉴定机构在三日内出具检验鉴定文书;办案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

·企业向股东借款算关联交易吗?
      企业向股东借款算关联交易吗?企业向股东借款不算关联交易,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不得向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但对股东个人借贷行为没有规定。《中华人民......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