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哪些会是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哪些会是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一)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70号令)》规定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主要有:
  1、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
  2、主观上是为了逃避事故责任,逃避法律的追究;实践中,肇事人逃跑的目的大多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但也有少数人是因为其他目的,如害怕遭到被害人亲友及其他围观群众的殴打而逃跑,这些人往往在逃离现场后,很快通过报告领导或报警等方式,接受法律的处理。显然,这些人的主观恶性要小得多,因此,有必要在认定时加以区分,以保证准确适用法律,做到不枉不纵。
  3、客观上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行为。
   (二)哪些会是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那么此时在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况下,对其的处罚就是比较严重的。若因为逃逸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的话,此时可以对其在7年以上有期徒刑到15年有期徒刑之间进行处罚。当然了,承担了刑事责任的,也是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
  
  
  

·汽车划痕险有需要买么?
      划痕险,是我们的车子保险中的一种类型,对于一些新买车的车主,一般对于自己的爱车刮花了车身都是零容忍的,所以很多车主都会为自己的车子买一个划痕险,但是有些人又觉得这个保险没有多大的作......

·赠与他人房屋需要交营业税吗?
      赠与他人房屋需要交营业税吗?一、赠与他人房屋需要交营业税吗?1、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亲属之间,或者是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的赠与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如果是遗赠,则同样免征个人所......

·自已开车下班途中出车祸算不算工伤?
      自已开车下班途中出车祸算不算工伤?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都是工伤。因此......

·现在的机动车基本都参加了些车险的,那么要是不幸发生保险范围内
      现在的机动车基本都参加了些车险的,那么要是不幸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时,此时就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做出理赔。但此时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行,那到底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要什么条件呢?我们马上为你......

·一、乡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
      一、乡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内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

·酒后驾驶机动车暂扣几个月驾驶证
      酒后驾驶机动车暂扣几个月驾驶证暂扣6个月,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

·一、房屋交付使用的条件是什么?
      一、房屋交付使用的条件是什么?(一)房屋需经过验收合格。《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7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何为验收合格?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6条......

·交通事故伤鉴定费谁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
      交通事故伤鉴定费谁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责任方最后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交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