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二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二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一、二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范文
   双方债权转让协议
  收购方(甲方): 地 址(甲方):
  出让方(乙方): 地 址(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双方就乙方转让其拥有的---- 公司(注册号) 110 公司股权于甲方,并甲方同意购买该股权并负责相关税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债权债务分割时间
  1、甲方承担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之后所有的债权债务及法律责任,债权债务及法律责任切割具体时间以递交工商变更时间为准。
  2、乙方承担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之前所有的债权债务及法律责任,债权债务及法律责任切割具体时间以递交工商变更时间为准。
  3、乙方保证转让给甲方的股权为乙方合法拥有,乙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并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权或其他担保权,并免遭任何第三方的追索。
  4、 出让方附带资产列表:
  第二条 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事项完成后, 甲方获得相应的公司经营权。
  乙方不再负担变更转让后企业的任何责任,也不享有企业的任何收益。
  第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条 其它条款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 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签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债权债务转让如何处理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
  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
  如果在新的合伙人加盟前告知其具体合作事项的当前情况(比如负债等)后,合伙人仍表示愿意“有难同当”,坚持入伙。
  就结成法律上的合伙人,受法律的约束。我国法律规定,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所以在了解内情的情况下自愿入伙者,必须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双方签订二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就是为了确保债权债务的转让能够顺利进行。避免转让过程带来的麻烦,协议的内容对转让的方式进行了规定,去确保转让的合法性。在债权人转让权利时,需要注意的是要通知债务人,避免以后麻烦缠身。
  让您可以清楚的知道自己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此外,在转让协议中,也规定了纠纷的解决方法,同时也防止了转让纠纷的发生。债权债务的转让涉及到的最主要的就是继续履行债务的问题,对债权人负责。
  
  
  

·对方的侵权之债构成共同债务吗
      对方的侵权之债构成共同债务吗一、对方的侵权之债构成共同债务吗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

·南京债务债权律师收费的依据是什么?
      南京债务债权律师收费的依据是什么?因为现在的债务债权关系在建立的时候双方可以选择的方式特别的灵活,比如说票据,抵押,还有就是非常普遍的现金借贷等这些方式,所以当中可能因为各种过节引......

·找不到欠债人时怎么讨债
      现实生活中,一些债权人在讨债时怎么着都找不到欠债人在哪儿,并不是因为欠债人真的失踪了,而是欠债人为了躲债而故意制造失踪的假象。此时,对于债权人来讲,如果找不到欠债人时怎么讨债呢?如果......

·向债务人追债有什么技巧
      向债务人追债有什么技巧一、向债务人追债有什么技巧1、木马计讨债法(1)在讨债过程中,特别是与对方接触时,以好象关注、有兴趣,甚至认真思考对方建议的态度迷惑对方,把对方的信息搞到手......

·拖欠租金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拖欠租金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拖欠租金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拖欠房租属于违反约定的行为,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应当支付拖欠的房租、赔偿出租方由此遭受的损失。如果拖欠房租的行为恶劣、导致租房协议......

·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有哪些?证券法规定,公司申请其公司债券上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这是指公司债券自发行日到还本付息日的期间不短于一年。按照公司法的规定,......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数额巨大的怎么判罚?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数额巨大的怎么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

·预防欠款纠纷的措施有哪些
      在日常生活中,朋友间借钱是很常见的事,如果借钱给朋友但其不还的话,向追讨又显得不讲情义。所以,了解如何预防欠款纠纷是十分必要的。那么,在实践中,预防欠款纠纷的措施一般有哪些呢?如果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