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应该如何申请交通事故复核

县(市、区)交警部门应当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告知当事人或代理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在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那具体来说应该如何申请交通事故复核呢?若你对此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应该如何申请交通事故复核
  1、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在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2、上一级交警部门对受理的复核申请,应当使用《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通知事故其他当事人,并对申请人提出的复核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对事故的事实、证据、当事人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当事人的责任确定等方面进行审核。
  3、审核后,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定复核申请书》后30日内对下列内容做出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1)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3)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4、经审核,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成立、适用法律准确、当事人责任认定正确的,对原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结论给予支持;发现《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撤销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结论。
   二、哪些交通事故认定不能申请复核
  1、下列复核申请,上一级交警部门不予受理:
  (1)事故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后提出复核申请的;
  (2)经复核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仍存有异议要求复核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对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
  2、对复核申请不予受理的,交警部门应当制作并送达《交通事故处理(不受理)通知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告知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解决的途径。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简易程序而言,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只有在仅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财产损失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才能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如果超范围适用简易程序,则该交通事故认定书因制作程序违法而失去证据的效力。所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最好求助于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选择正确的方法处理交通事故纠纷,避免为以后的复核、诉讼等留下隐患,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洛阳担保公司抵押车出售所需流程是什么?
      在洛阳担保公司抵押车出售所需流程是什么?一、购买抵押车本质抵押车在没有解除抵押之前,是不能进行过户的,若是没有解除抵押的情况下购买,那么在本质上其实是属于转押的一种形式。如果要想......

·发生交通事故伤失劳动能力护理费怎么赔发生交通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伤失劳动能力护理费怎么赔发生交通事故伤失劳动能力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进行赔偿;无收人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进行赔偿。护理费,是指道路事故发生......

·一、出租交通事故误工费是否要赔偿?
      一、出租交通事故误工费是否要赔偿?出租交通事故误工费是需要赔偿的,但是出租车应该是营运损失,而非误工费。误工费根据事故前的三个月平均工资计算,但需要有相关凭证,否则按居民服务业标......

·无证驾驶交强险赔偿代理词怎么写?
      无证驾驶交强险赔偿代理词怎么写?一、无证驾驶交强险赔偿代理词怎么写?无证驾驶交强险赔偿代理词范文:敬的审判员:我接受申请人李敏的委托作为其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庭审前我们......

·交通肇事罪的逃逸情节包括什么
      交通肇事罪的逃逸情节包括什么(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

·公民肇事逃逸车险赔不赔?
      公民肇事逃逸车险赔不赔?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保险公司只赔付交强险,商业险不进行赔偿。第一,对于交强险部分,相关法律并未将肇事逃逸归入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之内,且《民法典》明确规定......

·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强迫交易吗?
      一、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强迫交易吗?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强迫交易,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

·一、交通事故人伤垫付申请书可以由受害者自己写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垫付申请书可以由受害者自己写吗?交通事故人伤垫付申请书可以由受害者自己写,保险公司报销的医疗费主要是医院开具的治疗费用,建议尽可能在缴费时收集医院开具的证明。如果......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