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限购令下买房需要注意什么

现在各地政府为了限制房价都出台了一定的限购政策,这也是为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控制房价的上涨。而在限购令下,想要买房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了,同时需要注意的地方也比较多。那么限购令下买房需要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限购令下买房需要注意什么
   (一)未满18岁禁买商品房
  户籍家庭和常住非户籍家庭(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常住”认定标准为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只能新购1套商品住宅,非常住的外地个人和家庭不得购买商品住宅。与其他城市不同的是,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单独购买商品房,堵住投资者钻空子的机会。外国人、外资企业购房则按住建部有关政策严格执行。
   (二)三套房难用公积金贷款
  第2套房贷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成,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第3套及以上房贷全面停贷。
  为杜绝各种变相实现3套房贷的可能性,禁止各商业银行发放消费性贷款用于购买住房,禁止发放浮动型住房贷款和不指明用途的住房抵押贷款;禁止在全额还款前追加贷款。
  住房公积金同步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90平方米以下首套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仍可为2成;首次购房但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首付比例为3成;特别要求第2套房贷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成,第3套及以上房贷的,全面停贷。
   二、因限购令违约要承担责任
  “限购令”是指由国家行政部门颁布施行的一系列以限定在某个行政区域内购房人群特征为核心的抽象行政行为,从制定机关、发文文号、发文对象上来看,无论是中央限购令还是地方限购令都不具备法律法规的属性,均属于内部行政管理性法律文件。
  限购政策的出台,是买卖双方在订立合同之后出现的情形,买卖双方在订立合同之前均不知情,应属于情势发生了重大变更。“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订立后原据以订约的客观环境发生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巨大变化,导致如继续履行合同将显失公平、违背合同目的或没有必要的,双方可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裁定解除或变更合同,并免除双方由此而生的违约责任。
  政府、银行相关房贷政策的调整,应该属于“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因为合同买卖双方对于房贷政策的调整是不能预见和左右的,而如果买方继续按照双方订立的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将会使其在订立合同时的目的无法实现。
  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后,政府出台了限购令政策,使购房者丧失了购房的资质,而限购令政策的实施,是导致双方合同无法履行的原因。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购房者和开发商均没有违约行为,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无过错。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审理解释》的规定,开发商应当退还购房者的房款。当然因双方均无过错,所以双方也自然没有权利,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现在的房价居高不下,但依然有一些有钱的人会以房产来作为投资的方式,因此各地政府才会出台相应的限购令,希望能够借此遏制房价过快的上涨。而对于购房者来讲在限购令下买房的,实际需要注意的地方也不少,毕竟这与自身的利益密切相关,稍不注意就有可能受到损害。
  
  
  

·网签后房东还能做抵押登记吗?
      网签后房东还能做抵押登记吗?一、网签后房东还能做抵押登记吗网签后不能抵押。因为无论网签还是抵押都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系统里面网签备案了的暂时无法办理其它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

·出租人可否提前收回房屋
      出租人可否提前收回房屋一般而言,在房屋租赁中,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是有固定期限的,那么出租人是否有权提前收回房屋?首先要看合同是怎么规定的。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出租人就必须事先征得承租......

·遇拆迁时,住改非房屋如何补偿?
      遇拆迁时,住改非房屋如何补偿?一、住改非房屋的认定第一、依据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可以直接认定房屋的实际用途。第二、完税凭证。通常而言,生......

·衡水武邑韩庄新农村建设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衡水武邑韩庄新农村建设房屋拆迁怎么补偿?衡水武邑韩庄新农村建设房屋拆迁怎么补偿?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

·现实中,因为房屋而产生纠纷的情况是很多的,而此时当事人需要根
      现实中,因为房屋而产生纠纷的情况是很多的,而此时当事人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选择不同的方式来处理,这样才能较好的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而其中当事人可以采取仲裁的方式处理纠纷,不过......

·一、房屋买卖协议违约金应该如何约定?
      一、房屋买卖协议违约金应该如何约定?违约金可以由买卖双方依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但如果发生纠纷,并不一定能完全按照约定的数额执行。因为我们国家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是一种补偿,只是弥补损失......

·小产权房的种类有哪些
      我们常说的在农村土地上修建的房屋属于小产权房,其实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小产权房的种类其实不仅仅只是这一种。那究竟小产权房有哪些种类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

·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会有怎样的风险
      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会有怎样的风险商品房属于不动产当中的一种,而在实际购买的时候,无论选择买新房还是二手房,此时都是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才行,否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有可能受到......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