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怎么确定

道路交通事故也就是我们经常看到生活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与之相对的是非道路交通事故,他们不仅在名称上面不同,实际发生的地方不同,就连具体的赔偿范围也是不一样的。那到底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怎么确定
   (一)受伤未致残的
  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二)因伤致残的
  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6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三)死亡的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四)以上三种情况,都可以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计算公式
  (一)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二)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三)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四)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六)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七)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八)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九)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十)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十一)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十二)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十三)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
  (十四)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根据实践经验来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实际造成的人身损害主要是三种情况,一般伤害、致人伤残、致人死亡,针对不同的情况,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是不同的,各位有需要的话可以从上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发生率急速攀升,为了事故双方当事人有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成为权威的划分,交通警察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事故的责任进行区别划分,交......

·租赁车辆发生事故,商业三者险是否赔偿对方损失?
      首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

·儿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数量逐年攀升,一些严重的交通事故身子导致了儿童死亡。涉及死亡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比较高的,儿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年度的内容是符合实际的。死亡赔偿标准和当地的平均收入水平有......

·出现交通事故后,双方当事人都应该立刻通知交警来处理纠纷事故。
      出现交通事故后,双方当事人都应该立刻通知交警来处理纠纷事故。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此认定关系到,将来的诉讼以及保险理赔,由此可见重要性。而此认定也并不是全然让交警臆......

·酒后驾驶机动车暂扣几个月驾驶证
      酒后驾驶机动车暂扣几个月驾驶证暂扣6个月,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能不能算夫妻共同债务?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能不能算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

·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案件中,常见的责任主体有如下几种:
      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案件中,常见的责任主体有如下几种:1、所有人自主驾驶和受雇人驾驶情形下的责任主体所有人自主驾驶和受雇人实施雇佣行为驾驶情形下,车辆所有人既是车辆运行的支配着......

·信用卡钱还不上移交法务怎么办
      信用卡钱还不上移交法务怎么办一、信用卡钱还不上移交法务怎么办?信用卡钱还不上移交法务就有可能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刑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