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如果违反法律的规定,那该劳动合同就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那具体而言,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无效的劳动合同会给劳动双方带来一些不好的影响,即不利的法律后果,那到底无效劳动合同有什么法律后果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明。
  
   一、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根据这一规定,如果劳动合同属于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
   二、无效劳动合同有什么法律后果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而,无效的劳动合同不受国家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对于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其法律后果是: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考用人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用人单位无同类岗位的,按照本单位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确定。
  2、无效劳动合同是由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造成的。法律上的过错,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在主观上有违法错误,包括故意违法和过失违法。过错可能是一方的,也可能是双方的,它是由当事人的主观原因造成的后果,因此,对于无效的劳动合同,在确认其无效的同时,如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是关于“哪些劳动合同无效”以及“无效劳动合同有什么法律后果”的有关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内容,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即便是在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若是劳动者确实按照单位的要求付出的劳动,那单位仍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如果单位不向您支付工资,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寻求律师的帮助,让律师帮您讨要工资。
  
  
  

·一、确认劳动关系诉讼管辖地如何确认?
      一、确认劳动关系诉讼管辖地如何确认?劳动争议发生后,您首先都会想到申请劳动仲裁,但是该向哪个地方的劳动仲裁委申请呢?或者说向哪个地方的劳动仲裁委提出申请比较有利于已方诉讼呢?笔者建议......

·什么情况下企业员工不享受年假
      什么情况下企业员工不享受年假职工不享受当年的带薪休假的五种情形: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

·建筑工程质量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内容有哪些工程质量是任何一项工程必须高度重视的,工程质量包含了整个工程的方方面面,但是工程质量内容有哪些对于从事工程的朋友来说,是很有必要了解的。任何一个工程都必须保......

·一、集体解除劳动合同书的内容有哪些?
      一、集体解除劳动合同书的内容有哪些?1、解除劳动合同文书的内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部门和工资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工会的......

·一、企业劳动合同书应该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一、企业劳动合同书应该包含的内容有哪些?企业劳动合同书应该包含的内容主要有合同期限、签署劳动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等,《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建筑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工程项目具有纷杂性,项目的分类是由一定的划分标准的,不同的项目类型的质量要求也是不一样的。普遍来说,国家对于铁路、公路等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工程......

·员工在戒毒期间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在戒毒期间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

·劳动合同签订的工资可以改吗
      劳动合同签订的工资可以改吗劳动合同一旦签订不允许随意更改,而工资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自然不能随意更改。随意更改属于违法《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行为。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