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买房是否必须要过户

有的人在购买了房屋之后,认为自己支付了房款,而对方也将房屋进行了实际交付的,那么交易就算完成了。这样的思维在购买动产的时候还适用,但购买房产这样的不动产,则就不行了。根据法律的规定,究竟买房是否必须要过户呢?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买房是否必须要过户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对城市房屋所有极及土地使用权实行登记发证制度。这是政府保护房地产权属的重要方式,也是保护购房者切身利益的重要手段。因此,购房者购买了房屋后应及时到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蛮力过户要注意以下几点问题:
  1、买卖双方(卖方如果结了婚,必须夫妻双方都到)持买卖协议、双方《身份证》(卖方夫妻双方都要,还要户口本)、原《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实际上是必须,因为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般和房地产评估机构是一伙的),要求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3、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根据情况有优惠政策),任任何买卖双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一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
  4、等待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5、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工本费,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二、房屋长期未过户买卖合同会失效吗
  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屋更名过户手续。
  但由于种种原因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双方签订的合同仍然有效,出卖方不能因为房屋未过户为由,要求确认合同无效。
  只要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那么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应当是有效的。
  答案是肯定的,购房者买房的目的肯定是为了获得房屋的所有权,而在我国对于房屋这样的不动产来讲,也只有实际办理了过户手续之后,那么才能真正获得所有权。因此在买房的时候不是实际占有了房屋就完了。
  
  
  

·离婚房产增值部分要怎么分
      现在房产的价格可以说明天跟今天的都不一样,更何况是那种几年前甚至十几年前购买的房产,到如今相信已经翻了不知道多少倍。而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对于房产的增值部分,也是需要做出分割的。那到......

·一、房屋租赁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一、房屋租赁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哪些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1)未按合同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2)交付的房......

·郑州二手房首付是多少?
      郑州二手房首付是多少?1、一般首套的二手房,二手房贷的首付的不低于30%,这里说的30%值得的不是成交的较而是评估价的、而二手房贷款式根据二手房评估作为参考的,而一般评估价都低于市场价格......

·他项权证被房管局收走注销的流程是什么?
      他项权证被房管局收走注销的流程是什么?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存在着他项权证,他项权证是由相关的机关颁发给申请人的。当然这个证明是非常重要的,需要保管好。不过,如果存在着一些违法行为......

·一、一方在离婚后买房算首套吗
      一、一方在离婚后买房算首套吗需要看当事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是否登记在当事人名下或是以当事人的名义贷款,离婚时是否已经将房屋过户给当事人前夫/妻,贷款是否已经还清,如果上述问题均解......

·租房合同签了多久可以毁约
      租房合同签了多久可以毁约?在租房合同期限内双方都不可以无故毁约,违约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不过符合法定条件的话,可以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1、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民法典》第五百......

·公租房遭遇强拆,如何维权?
      公租房遭遇强拆,如何维权?1、当事人对其租住的直管公房被强制拆除的行为是否具有提起本案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应以是否属于诉争行政行为的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为判断标准。庭审中,被告方一般会......

·我们在购买新房之后怎么才能证明房子是属于我们自己的呢,这个时
      我们在购买新房之后怎么才能证明房子是属于我们自己的呢,这个时候相关的证件就要发挥作用了,这些证件是证明房屋所有人的凭证,那么到底个人购买房子后有哪些证件呢,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1、......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