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贷款不对哪些人发放

贷款不对哪些人发放 一、贷款不对哪些人发放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对其发放贷款:
  1、不具备本通则第四章第十七条所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的;
  2、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的;
  3、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的;
  4、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的;
  5、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许可的;
  6、在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原有贷款债务、落实原有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
  7、有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的。
   二、对贷款人有哪些具体的限制
  1996年6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自1996年8月1日起实行的《贷款通则》规定:
  对贷款人的限制有:
  1、贷款的发放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关于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四十条关于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条件的规定。
  2、对于不合条件的贷款人不予发放贷款。
  3、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对自然人发放外币币种的贷款。
  4、自营贷款和特定贷款,除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利息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委托贷款,除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手续费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5、不得给委托人垫付资金,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6、严格控制信用贷款,积极推广担保贷款。
  综合上文的内容介绍后,相信您此时已经清楚贷款不对哪些人发放了吧。与此同时,要想获得银行贷款的,也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通常银行会从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上面对其资格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才会进行放贷。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借用别人名义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借用别人名义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一、借用别人名义签订合同后果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已经构成无权代理,严重者还可能触犯刑法遭到刑责。二、民法规定中国《民法通则》将无权代理概括......

·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可以适用香港仲裁条款?
      股权转让就是投资者在其所投资的企业发展到相对成熟的情况下,投资者将所持有的权益资本在市场上出售以获得利益的过程。那么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可以适用香港仲裁条款?股权转让是否适用香港仲裁条......

·合同诈骗罪全额退款会坐牢吗?
      合同诈骗罪全额退款会坐牢吗?合同诈骗罪全额退款会坐牢,因为罪名已经成立了,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赃,量刑会从宽,但不会免于刑事处罚。如果数额并不大,对方当事人也出具了谅解书,也可能不会被......

·欠债不还拘留规定有哪些
      欠债不还拘留规定有哪些内容?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有偿还能力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如果有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运营过程中公司借股东钱合法吗
      运营过程中公司借股东钱合法吗?运营过程中公司借股东钱的行为一般是合法的,公司股东可以用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公司股东用个人的名义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属于公司借款,可以作为公司借款入......

·证券公司债券包括哪些?
      证券公司债券包括哪些?1、按是否有财产担保,债券可以分为抵押债券和信用债券。(1)抵押债券是以企业财产作为担保的债券,按抵押品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一般抵押债券、不动产抵押债券、动产抵押债......

·能否办理无抵押无担保无社保贷款?
      能否办理无抵押无担保无社保贷款?社会保险或社会保障,指社会保险或保障机制,帮助公民面对某些社会风险如:失业、疾病、事故、衰老、死亡等,或是保障基本的生存资源如:教育、医疗等。社保就......

·怎么确定欠款的法院管辖
      怎么确定欠款的法院管辖欠款纠纷属于债务纠纷当中的一种,在具体处理欠款纠纷的时候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方式,而要是向法院起诉的话,则需要知道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接下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