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哪些情况下业主可拒绝收房

近年来,房屋在交付过程中出现问题的案例层出不穷,作为消费者,应该了解拒绝收房的条件,以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那么具体而言,哪些情况下业主可拒绝收房呢?这对业主来讲是很重要的,下面就让我们为你介绍吧。
   一、哪些情况下业主可拒绝收房
  1、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7条第2款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交付须符合下列条件:
  (1)验收合格;
  (2)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3)配套基础生活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2、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的交房通知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拒绝接收:
  (1)房屋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2)交付时未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道路、电梯、供水、供电、燃气等基础生活设施不具备基本使用条件的;
  (3)擅自变更商品房的户型、朝向、结构等未通知买受人的;
  (4)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3、如果是开发商违约行为导致购房者退房的,开发商除退还房屋全部价款及相应利息外,还应包括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购房贷款损失和房屋装修损失等的,差额部分购房者还可以向开发商继续要求赔偿。
   二、业主拒绝收房的条件是什么
  有以下几种情况消费者可以拒绝收房:
   1、达不到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约定条件是指消费者与开发企业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
  在此情况下,法律更注意强调交易双方的意思自治原则,充分尊重交易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根据《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消费者又能证明该退房条件成立(例如开发企业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消费者就可以拒绝收房。如消费者可在合同中约定小区规划或配套设施不符合售楼广告或售楼书宣传、房屋交付后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等退房条件,再如可约定基础设施的交付使用条件,即我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十四条对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2、达不到法律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
  例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的应当验收合格的项目———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未取得《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测绘成果表》等“两书一表”的楼房,以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如果出现以上任一情况,消费者可以选择拒收房屋,相关违约赔偿责任应由开发企业承担。
  一般在约定好的时间就需要对商品房进行交付,现实中经常出现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情况,遇到这样的情况业主就要注意了,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在交房的时候,需要业主对房屋的质量等作出验收。
  
  
  

·楼房拆建补偿标准是什么
      房屋补偿计算标准一般是根据当地房屋评估价格和房屋装饰商定价格来确定的。比如,搬迁费十二元每平方米,按两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二十五元每平方米计算,逾期十二个月以内,每月增加百分......

·天津买房政策是什么
      每个地方的都有自己独特的买卖房子政策,但是却都很多人并不了解这些政策,当然在天津,也会有天津地区自己的买房政策,不太了解或者不关注这些政策的朋友们,如果将要买房,或者马上就要买房,......

·离婚房子过户孩子流程是什么?
      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或别的原因需要离婚并已有孩子时,在财产分割的时候就需要考虑要孩子了,房产可以说是财产中最值钱的了,对于大多数父母来说,总是会把最好的给孩子,将房产给孩子就需要对房......

·北京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
      实际生活中,很多家庭已经有了第一套房产,由于某种原因,还想要购买第二套房产。第二套房产在购买之前,需要进行第二套房产认定,才能进行接下来的房产购买。我国相关法律对第二套房也有一定的......

·一、婚后父母出资买房自己还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父母出资买房自己还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属于双方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所以,婚后买房父母出资还房贷属于......

·事实婚姻后一方买的房子归谁
      事实婚姻后一方买的房子归谁要分情况。1994年2月1日以后,不存在事实婚姻的说法,在这样的情况下买房属于婚前买房。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

·二手房买卖合同要如何写
      作为普通的老百姓,通常都是从生活的角度去考虑问题,所以当他们需要签订买卖合同,特别是金额很大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时,总会希望知道按照法律的角度,这个二手房买卖合同要如何写。现在,我们就......

·如何分离婚时已取得产权的房屋
      解除婚姻关系不再是离婚案件的主要矛盾,夫妻财产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才是争议的焦点,而夫妻财产问题主要集中在房屋分割上。在离婚分割房产的时候,有些是已经取得了产权的房屋,那么此时该如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