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怎么约定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怎么约定
  
  一、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怎么约定
  
  当事人协商决定:出现了合同争议后,将合同争议交由某一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双方当事人这样的合同约定就是仲裁条款。仲裁条款的约定目的在于,合同如发生争议,将合同争议交由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来裁决,排除了人民法院对该案件的管辖权。
  
  实务中约定仲裁条款,多是由于看重仲裁一裁终局,周期较短,或是对司法裁判没有信心而特别约定进行仲裁。仲裁的费用,并不低,在我国现在的情况下,也不见得效率高。
  
  法律对仲裁条款的约定是非常严格的,实务中约定无效的情况非常常见。常有约定“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这显然是无效的。仲裁协议,核心的是要选定,特定的欲进行仲裁的仲裁机构。
  
  二、如何申请仲裁解决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发生后,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在纠纷发生前、后通过协商订有仲裁协议,任何签约的一方当事人都可以作为申请人请求约定的仲裁委员会裁决他们之间的合同争议。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结合国内的和涉外的仲裁实践,当事人遵循如下的条件和程序:
  
  (1)只有在具备如下三个法定条件的前提下,当事人方可申请仲裁:
  
  1,有仲裁协议。即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原来有进行仲裁解决合同争议的合意,仲裁协议是当事人申请时最主要的根据,也是仲裁机构得以行使仲裁权的权力渊源。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下列纠纷不能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此外,当事人应尽量在仲裁时效内提出申请。但由于仲裁时效类似于诉讼时效,也有个中断、中止、延长以及如何计算的问题,从而需在仲裁委员会受理后经审查作出认定。所以原则上仲裁时效不是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法定条件之一,不影响当事人作为仲裁申请人的资格。
  
  (2)提交仲裁申请书。此为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形式要件,所谓仲裁申请书是合同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即申请人,在符合仲裁申请的法定条件下,将已发生的合同争议正式提交仲裁委员会的一种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①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这时原当事人是指基于合同而发生权利义务之争,在争议发生前或后以自己的名义订立仲裁协议从而进行仲裁。并受仲裁裁决约束的利害关系人,如果是委托律师和法定代理人以外的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的,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事实、理由。这一点要求的具体内容与前面仲裁申请的条件基本相同。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我国《仲裁法》第43条第1款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因此申请人举证是法定的责任,否则,有可能在仲裁庭也无法收集到时,承担不利于己的或其主张与请求不能成立的危险。
  
  因此申请人应尽可能举出有利于己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证据,而且不得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否则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基于此的仲裁裁决。
  
  ④所申请的仲裁委员会的名称。
  
  ⑤申请仲裁的年月日。
  
  ⑥申请人的签名、盖章。
  
  应当注意的是,当事人提交仲裁申请书时,应当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和组成仲裁庭的仲裁员人数,提交副本。
  
  (3)在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申请人应当选定或者委托仲裁委员会指定一名仲裁员,只有选定了仲裁员才能组成仲裁庭来审理裁决案件,因为仲裁庭不同于审判组织,它是临时的,一次性而非固定常设的机构,所以申请人有必要而且应当在仲裁委员会提供的仲裁员名册中选定一名自己认为公正的并且与该争议合同性质有关的专业人士和法律专家作为仲裁员。当然,如果申请人不熟悉时,也可以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代为指定一名仲裁员。如果申请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选定仲裁员的,仲裁委员会主任可以直接指定,以利于仲裁程序的及时进行。
  
  (4)申请人预交仲裁规则(该约定是仲裁委员会制定的)规定的仲裁费。
  
  以上四个程序步骤是申请人必须完成的、只有这样。才能构成一个有效的仲裁申请,至于其中的细节或者需要充实之处,由申请人自行决定。
  
  仲裁是有效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之一,其程序虽不简单但也不复杂。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双方通过自行协商解决不了,行政机关又调解不成,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求得纠纷的解决,合同当事人就只能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过程中,如果您遇到了困难,不妨咨询相关的合同纠纷专家律师。
  
  

·合法的借钱还债法律保护吗
      一、合法的借钱还债法律保护吗?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因债权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

·夫妻债务离婚后需要承担吗?
      夫妻债务离婚后需要承担吗?1、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应该根据原夫妻二人的约定由一方或双方共同偿还。(1)如果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没有作出约定,则债务由两人共同承担。(2)如果双方签订离婚协议......

·在社会生活中广泛存在者债权债务关系,而签署合同是最为常见的一
      在社会生活中广泛存在者债权债务关系,而签署合同是最为常见的一类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这也是我国私法意思自治原则所决定的。当公民通过一定的方式取得方房屋的所有权后,为了获取经济利益......

·债权人起诉继承人案由是什么
      债权人起诉继承人案由是什么?债权人起诉继承人案由是民间借贷纠纷。确定案由是合议庭或独任法官的职权和职责范围,不属于当事人或代理人的职责,当事人可以选择请求权基础,但是无法决定案件的案......

·公积金贷款多久可以提前还款
      要一年以上。目前公积金提前还贷的方式有两种:提前全部还贷、提前部分还贷。已发放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且贷款尚未到期的借款人可以用自筹资金办理提前偿还贷款本金业务。借款人必须已正常还款......

·是否赌债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是否赌债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赌债是指夫妻一方因赌博所欠的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赌债是否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理由如下: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

·执行到期债权要注意什么
      执行到期债权要注意什么一、执行到期债权的注意事项(一)通知书的制作适用问题执行到期债权,一经立案,即应向第三人发出代为履行债务通知书,这是法定程序。值得注意的是,该第三人不是该案......

·构成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
      构成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