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开发商卖房合同违约金约定过低怎么办

开发商卖房合同违约金约定过低怎么办 一、卖房合同违约金过低怎么办?
  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需要强调的是,违约金的高低是应当事人的申请由法院或仲裁机构被动进行审查的。如果当事人没有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对违约金的调整申请,则审理机构不主动干预。我们认为,为保险以及公平起见,建议在约定违约金比例时通过设定上限等方式防止违约责任过重。
   二、卖房合同违约金上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购买案件的司法解释第二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国家相关文件并没有明文规定购房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但是一般情况下购房违约金都是按照房产总成交价的20%为违约金比例,这也是法院可能支持的最高上限。如果有规定是定金的2倍那么违约金上限就是这个数值了。
  关于违约金上限我们应该在签署合同的时候清晰注明清楚,不过若真的无法列出具体的金额,可以列明大概违约金比例,除了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外,其他无论都必须按合同约定履行。
   三、违约金的计算
  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一般有两种:
  1、以天数为基础,按照已付款利息支付,从合同交房到实际交房计算。
  付款利息就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按日计算。
  2、根据合同中双方约定比例计算,一般比例范围是在万分之一到万分之五。例如:按照全额房款的万分之一的标准计算。那么就是用全部房款乘以万分之一再乘以违约日期。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一方违约,另一方认为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调高或者调低违约金的金额,所以如果开发商卖房合同违约金约定过低,被违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提高违约金的金额。一般情况下,买卖房合同的违约金的金额不超过总成交价的20%。
  
  
  

·房屋认购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开发商会与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认购合同,然后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在签订房屋认购合同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那到底房屋认购......

·集资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由于购买集资房给购房者带来的风险是比较大的,因此很多时候购房者都会要求签订书面的集资房买卖合同。但对于这样的合同,也要具有法律效力,才能对当事人的利益作出保护。那这个集资房买卖合同......

·在现实生活当中租房已经成为了我们必不可少的问题了,但是,租赁
      在现实生活当中租房已经成为了我们必不可少的问题了,但是,租赁合同到期之后如果不续约的话会有什么问题呢,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约承租方装修费用很大赔偿的问题我们可以理解为承租房的过错,那么......

·政府为了解决住房难得问题,通常情况下会通过国家财政集中购买或
      政府为了解决住房难得问题,通常情况下会通过国家财政集中购买或修建一批房屋,用来安置无力购房或租房的人。南京公住房准确的说是公租房,这类房子的产权在政府,但是以一种价格较低的方式租给......

·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是什么1、职工本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并根据支取住房公积金的目的不同,分别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到职工所在的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

·房子过户需要的手续
      房子过户需要的手续1.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2.接受房地产买卖管理部门的相关检查和评价。3.立契过户,买卖双方在契约上签名盖章。过户时,方持买卖合同和有关证件及资料到买卖管理部门......

·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的“交付使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的规定,只要开发商将房屋转移给购买者占有使用,也就是—般生活中说的“交钥匙”,就认为开发商履行厂房屋交......

·买房子关系重大
      买房子关系重大,其中自然少不了一下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而这也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因此是不得不注意的,否则日后就会影响到自身利益。那究竟在买房子的时候,购房者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呢?相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