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农村房屋买卖律师费用标准

日常生活中的衣食住行都是每个人所必需的,对于村民来说,住是生活中最重要的部分。当发生房屋纠纷案件时,很多农民都因为从未遇到过此类情况而显得格外惊慌,多数请况会选择聘请律师写诉状到法院申诉,这时又会涉及到农村房屋买卖律师费用的问题。
  房产纠纷律师费标准及收取多少律师费用都是由律师与委托人在一定范围之内协商确定的。具体如何收费以及收取多少律师费,都应该与参照诉讼程序的级别进行,诉讼程序为“二审终审”制,即诉讼分一审阶段、二审阶段,首次提起诉讼即为一审,一审判决或裁定后,如一方当事人不服,即可提起二审,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
  参看部分省市律师收费依据比例
   (1) 一审阶段
  争议标的(计算基数) 计算比例
  1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 7%但不少于¥5000元
  2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 6%
  3 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 5%
  4 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 3%
  5 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 1%
  6 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 0.5%
   (2) 二审阶段
  ① 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② 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③ 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 再审(申诉)阶段
  ① 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② 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4) 仲裁案件: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的1.5倍计算收取。
   (5) 执行案件: 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取,曾代理诉讼或仲裁案的按前述标准减半收取。
   农村房屋买卖律师费用标准在各个省份有较大差异,但都是由律师和委托人协商好的。对于在一审和二审阶段的争议标的价格的不同收费差距很大,二审阶段与再审阶段的收费跟上一阶段的收费有关。很多村民的法律意识很淡薄,遇到纠纷案件时,选择一个资深的律师是取得胜诉的关键。
  
  
  

·北京市自住商品房申购条件是什么?
      北京市自住商品房申购条件是什么?一、自住型商品房北京市住建委2013年10月22日发布,2013年北京将推出2万套自住型商品房,2014年计划推出5万套左右。此类住房价格比周边商品住房低30%左右,......

·婚前一方买房婚后加名离婚如何分割
      婚前一方买房婚后加名离婚如何分割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

·买房子办理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买房子办理贷款需要什么手续?可以办理个人购房贷款。提交的资料包括:(各银行要求不尽相同)未婚: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单身证明、收入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张一寸......

·四川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处理和维权
      四川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处理和维权四川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处理(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

·赠与房屋撤有哪些限制?
      赠与房屋撤有哪些限制?赠与房产的办理有哪些手续?一、赠与房屋撤销限制有哪些?赠与房屋是可以撤销的,但是不是随便可以撤销,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比如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要赠与财产所有权......

·对于房产纠纷的解决是比较关注的焦点,因为随着房价的上涨,房产
      对于房产纠纷的解决是比较关注的焦点,因为随着房价的上涨,房产的价值上升导致房产纠纷问题就会比较多,很多时候不能及时的解决纠纷问题就会给自己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因此需要通过法律的手段......

·丈夫个人债务不得强制执行共有房产吗
      丈夫个人债务不得强制执行共有房产吗?对丈夫个人债务是可以强制执行共有房产的,对夫妻共有财产,法院可以进行强制执行,但需保障配偶方的财产份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

·离婚抚养费房贷之间是否有关系?
      生活当中,您常说人到中年以后面临的压力都是非常多的。通常是上有老下有小,另外自己还需要还房贷车贷等各种各样的贷款。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就是因为当代人的生活压力非常大,才导致婚姻关系越......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