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夫妻共同房产怎样认定


  
  夫妻离婚,在子女抚养、共同债务偿还等方面都有许多问题要处理。除此之外,还有很重要的一项就是财产分割,而其中争议最大的应该就是房产该分割的问题。但是,在夫妻离婚时,只有夫妻共同房产才可以进行分割,那到底夫妻共同房产怎样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共同房产怎样认定
  
  当前我国房屋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划分多种类型,但依据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标准,可以分为公房和私房两种,这是一种最基本分类。公房,是指国有房屋和集体所有的房屋,其中国有公房包括国家投资建设由房产管理部门直接经营管理的房屋(称为“直管公房”)和机关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主投资建设并自行管理的房屋(称为“自管公房”);集体所有的房屋是集体组织投资建设并自行管理的房屋。私房,是指个人所有或数人共有的自用或出租的住宅或非住宅用房,包括城市商品房和农村宅基房等。
  
  根据现行《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释”等的规定,结合法律实务和生活实践,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二)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三)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四)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五)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六)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七)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八)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二、婚后房产增值部分该如何归属
  
  要弄清属于夫或妻一方婚前财产的房产婚后升值,其增值部分应属于原夫或妻一方所有,还是应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这要求认真分析其升值的原因,根据其升值原因的性质,确定其增值部分的归属。
  
  (一)如果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维护管理,导致该房屋升值,那么,按照民法的“添附”理论,该房屋增值部分应当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二)如果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房地产行情发生变化、地价升值,从而导致该房屋价值增长,那么,按照投资风险效益的原理,其增值部分应属于原夫或妻一方所有。
  
  房产该如何分割一直是夫妻离婚时争论较大的问题,而知晓到底哪些是夫妻共同房产,才可以进行下一步的分割。上文是对夫妻共同房产怎样认定的解答,实践中只有认定属于夫妻共同的房产,那么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才能要求进行分割。
  
  

·买房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随着房价的回归以及降税、降息等政策的影响,观望了一年的购房者都慢慢开始出手了。许多地方的楼市都迎来了一个小小的高潮。在买房前,还是应该小心谨慎,防止在买房过程中遭受利益损害。那实践......

·在农村没有房本的房子怎么立遗嘱
      在农村没有房本的房子怎么立遗嘱一、在农村没有房本的房子怎么立遗嘱?农村没有房本的房子立遗嘱的方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

·婚前房产增值算共同财产吗?
      婚前房产增值算共同财产吗?一、婚前房产增值算共同财产吗?不算共同财产,一方的婚前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增值部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一、房产增值离婚时如何分割?
      一、房产增值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增值在离婚时的分割情况,应当根据房产购置时的出资情况来进行认定,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则应当对增值部分进行平等分割。离婚时夫妻的财产可以由双方协......

·房屋租赁房产税的基本税收规定
      房屋租赁房产税的基本税收规定(一)一般规定:《关于房产税若千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第六规定,免税单位出租的房产应征收房产税;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

·租过房子的人都知道,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约的情况是有存在的,在
      租过房子的人都知道,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约的情况是有存在的,在合同需要提前解约的时候,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解约协议可以有效的防止日后出现一些不必要的纷争,整理了一份解约协议范本,供参......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因地方房源不稳定、不固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屡见不鲜。为维护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各自的权益,我们有必要要了解一下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这个事儿。那么,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哪些情......

·房屋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房屋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材料(一)以个人所有房产设定抵押的1、抵押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2、抵押当事人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需经公证);3、《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共有房屋必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