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债务转移后,是否产生新的债权债务关系?

债务转移后,是否产生新的债权债务关系?一、债务转移后,是否产生新的债权债务关系?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该条是关于债务转移的规定,从该法条的字面理解,似乎只有债务人才有转移的权利。但由于债权人拥有比债务人更为优越的地位,应当认为既然债务人可以转移债务,债权人当然也可以转移债务人的债务,故债权人与保证人是可以订立债务转移合同的。然而,债务转移的前提是存在有效的债务,如果债务自始无效或者已经消灭,是不可能进行债务转移的。
  债务转移是指由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的地位,成为合同中新的债务人而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原债务人则脱离债的关系。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债务人和债权人将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且该协议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否则债务转移不生效。
  二、债务转移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债务转移又称为债务承担,是指合同的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将合同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债务转移必须三方就债务转移达成了—致的意思表示。
  债务承担必须以合同的方式进行,依其签订合同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债务人与第三人(承担人)达成债务转让协议,经债权人的同意:
  2、承担人与债权人达成债务转让协议,经债务人同意;
  3、债务人、第三人及承担人三方共同或分别达成债务转让协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份转移给第三方,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这条规定要求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现行许多人误以为债务转让方式只有一种,:即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债务转让协议后再经债权人同意。同意是当事人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的民事法律行为,实际上是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如何判定“同意”自然也适用要约——承诺的规则。所以《民法典》这条规定债务转移的方式还应包括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协议并经债务人同意及债务人、第三人和债权人三方相互或共同达成协议的方式。
  通过上面这篇短文,我们对债务转移后,是否产生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有了一定了解。经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后,第三人会和债权人签署债务转让协议,这时已经产生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随着债务转移而灭失。当然了,债务转移的前提是有效的债务,否则是不能转移的。
  
  
  

·别人欠钱有借条他不还钱怎么办?
      别人欠钱有借条他不还钱怎么办?别人欠钱有借条他不还钱可以去法院诉讼。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

·公民欠贷款拘留多久时间?
      公民欠贷款拘留多久时间?拘留几天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由法院来决定的。特殊情况下,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在原有三日基础上延长一至四日。在司法实践中特殊情况一般......

·欠银行3000利息本金多少月会被起诉?
      欠银行3000利息本金多少月会被起诉?一、欠银行3000利息本金多少月会被起诉?1、金额达不到信用卡诈骗罪的起刑点,刑法规定的恶意透支的起刑金额为一万元,所以不会被判刑,但要承担民事偿还......

·股东贷款协议怎么写
      股东贷款协议怎么写股东贷款协议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设立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第_____章第......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司法解释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犯罪之一,刑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都是对其做了具体的规定的,只是很多人对该规定并不是特别的清楚。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司法解释全......

·债务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债务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在交易中,担保人并不是没有任何用处的,他存在的意义就是在债务人不履行自己义务的时候,担保人就要代替债务人履行相应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那在法律上,债务......

·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怎么办
      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怎么办在实践中有的债务人为了不履行债务将其原本享受的债权也不及时履行甚至是放弃,这样做无疑会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而此时法律方面也赋予了债权人一定的撤销权,即......

·个人借款的利息多少才合法
      个人借款的利息多少才合法一、个人借款的利息多少才合法根据法律规定,约定个人借款利息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