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哪些情况下的房产不能被抵押

很多人在急需用钱的时候,可能会想到用自己名下的房产,向银行或一些合法的金融机构办理抵押贷款。不过此时需要注意,不是所有的房产都能够进行抵押贷款的,那到底哪些情况下的房产不能被抵押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况下的房产不能被抵押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企业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履行债务担保责任的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物是指由抵押人提供并经抵押权人订可的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房地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立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已依法公告在国家建设征用拆迁范围内的房地产;
  
  (三)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四)列为文物保护的古建筑、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诉讼保全措施的房地产;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
  
  (七)未经中国注册会计师确认已缴足出资额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房地产;
  
  (八)行政机构所有的房地产,政府所有、代管的房地产;
  
  (九)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允许抵押的除外。
  
  二、不能做抵押的房产有哪些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由于房地产属于不动产,您在进行房地产抵押时,不但要签订抵押合同,还要到相关部门去办理登记。不过在进行抵押之前,还是应该先了解清楚,究竟法律中规定哪些情况下的房产不能被抵押。这样也是对当事人办理房产抵押有所帮助的。
  
  

·夫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离婚房产
      对于夫妻在婚后所得的房产,一般情况下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房产。因此,要是夫妻离婚的话,就需要对这个房产进行分割。那么婚后房产是如何分割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一方......

·河南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河南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确定的?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是如何确定的?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

·房产的原始取得方式有几种
      房产的原始取得方式有几种房屋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的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二、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哪......

·租房签完合同毁约咯怎么办?
      租房签完合同毁约怎么办?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处理,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

·很多时候,在解除房屋租赁的情况下也是很容易引发纠纷的,而此时
      很多时候,在解除房屋租赁的情况下也是很容易引发纠纷的,而此时产生了纠纷,就有可能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因此也就要求当事人能够正确的来处理这类纠纷。那究竟实践中该如何处理解除房屋租......

·一、购买房产的定金如何退?
      一、购买房产的定金如何退?购买房产的定金一般不退,只有在开发商原因下可以退还双倍定金,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

·公民买房如果是选择按揭贷款的话,此时在批准下来了购房贷款之后
      公民买房如果是选择按揭贷款的话,此时在批准下来了购房贷款之后,需要每个月按照约定的时间、数额向银行还贷。而这个还贷的关系是建立在贷款合同的基础之上的,那要是贷款合同解除后,此时的贷......

·经济适用房的买卖
          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为有限产权,土地未办理有偿使用,不得出租、出借,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地产权属证书上应注记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