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离婚了借款如何处理

离婚了借款如何处理
  
  一、离婚了借款如何处理
  
  首先需要判断此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时需要共同承担,如果是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法定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离婚房产归哪一方所有
  
  (一)婚前一方支付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
  
  此情形下,无论婚前还是婚后取得房产证,该房产都归属于付款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的对该房产及其增值进行分割。
  
  (二)婚前个人支付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
  
  此时宜认定为个人财产,因为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该房产既不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新增的财产,也不是双方生产、经营所得,性质上仍属于个人财产。
  
  (三)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前取得房屋产权证,产权证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婚后以夫妻共同还贷
  
  该房产应认定为首付款支付方个人财产。但是对于婚姻存续期间房产的增值部分的归属存在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争议。本文认为,对于增值部分房屋产权人应该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可以依据《婚姻法解释(三)》规定的补偿原则。
  
  (四)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取得产权证,并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房产归属
  
  《婚姻法解释(三)》既没有认定该房产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也未规定为双方共同财产,而是规定双方协议优先,否则法院可以判决归产权登记一方。在这里,规定上用的是“可以”,而不是应该,说明法院对此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认定房产的归属。
  
  对于婚前按揭,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的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的分割《婚姻法解释(三)》也给予了明确规定,是由取得房产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条仅仅规定了补偿坚持的原则标准:根据财产状况及照顾子女、女方权益,没有明确补偿的具体标准,给了法院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
  
  (五)婚前共同出资购房或者按揭买房,婚前或者婚后取得房产证,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
  
  此时,房产应属夫妻共同财产。
  
  (六)婚前办理按揭,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诉讼时还未取得房产证
  
  此种情况因房屋产权尚未确定,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相关规定,法院将拒绝对房屋的产权归属做出裁判。
  
  (七)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
  
  除非有特别说明赠予子女夫妻双方,否则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予,为其个人财产。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房产,是父母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予,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就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借的款,一般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双方对该笔债务做出清偿或承担。这便是对夫妻离婚了借款处理的内容介绍。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上市公司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上市公司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有哪些对于我国来说,上市公司的发展不仅更加了我国就业的需要,同时也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在上市公司中公司债券也同样有着重要的位置。那么上市公司不......

·借款人死亡 债务如何处理
      借款人死亡债务如何处理您都知道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在现实中,可能出现借款人意外死亡的情况,此时债务尚未还清,不可能说因为借款人死亡,就直接免除债务,这样显然对出借人不利。......

·借条的最长时效是多久 没借条该怎么要回借款
      借款活动中,当您在打借条时,您就应该要意识到该借条的效力是有时效限制的。那么,借条的最长时效是多久呢?在法律上,借条一旦过了诉讼时效,那就相当于没有借条。那在实践中,作为债权人,在没......

·约定借款利息要注意哪些
      在生活中,个人在借款时,一般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愿约定利息,但同时,我们要知道约定利息这项权利也会受到法律的约束。因此,我们在约定借款利息时,最好是注意相关问题。那么,约定借款利息要注......

·公职老赖欠钱不还怎么办
      公职老赖欠钱不还怎么办1、如果欠款人打了欠条,约定期满后对方再三抵赖不肯还欠款,可以直接凭欠条到法院申请支付令。2、如果欠条没有明确的还款时间等,应与欠款人书面明确协商具体的还款时间......

·民间贷款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条件
      民间贷款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条件1、保证人的代为清偿能力。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本条明确了保证人的基本资格要求,即“具有代为清偿......

·公司债券利息由谁确定
      公司债券利息由谁确定(1)预期企业经济效益预期的企业经济效益就是指企业用发行债券的收入进行投资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这一经济效益必须经过严密的科学的测算,并且要考虑企业产品成本、价格......

·逃避追缴欠税罪量刑规定是什么?
      逃避追缴欠税罪量刑规定是什么?逃避追缴欠税罪量刑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三条【逃避追缴欠税罪】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