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口供的作用有哪些?

我们知道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需要由交警来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在此过程中也会询问当事人,当事人的口供需要的反映事发当时的情况,那么您是否了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口供的作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流程又有哪些呢?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过程中口供的作用:
  1. 事故当事人的陈述,是事故认定书的重要依据之一。
  2. 除了陈述、目击证人陈述、司法鉴定、现场勘查等都是重要依据。
  3. 当事人陈述不是唯一,也不是最终,也不是必须。
  口供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之一,下面来为您介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流程。
  1. 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2.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限: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经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3.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布交通事故责任时,召集各方当事人同时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处理),出具有关证据,说明认定责任的依据和理由,并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交当事人。如拒绝签收,可能造成放弃申诉权力的后果。
  4.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分别送交申请人和原责任认定部门;原责任认定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后,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公布重新认定决定。
  5. 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决定为最终认定。
  6. 办案人员宣布事故责任时,要出示如下证据,说明定责的理由和依据:
  1、事故照片
  2、车辆、人体(受伤或死亡)的检查、勘验笔录
  3、车辆、人体(受伤或死亡)等技术鉴定报告
  4、事故现场图
  上述即为我们为您介绍的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口供的相关内容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流程,交警一定会事故责任认定的过程中依法严格的对实际现场情况进行勘验,并调查出事实真相。所以,但双杠上人的口供事判读事实的重要依据之一,但是也会综合所有证据做出公证的判断。
  
  
  

·交通肇事把人撞伤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交通肇事把人撞伤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怎么样的?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2.误工费,当事......

·交通事故责任处理办法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平稳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有了显著提升,越来越多的人购买车辆方便自己的出行,因此,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就逐年上升。对此,国家出台了交通事故责任处理办法为正确处理......

·开发商延期交房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甚至买房的人是可以选择退
      开发商延期交房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甚至买房的人是可以选择退房。很多买房人都在问延期交房是双倍赔偿吗?这毕竟关系到买房人的切身利益,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院判决后罚金什么时候交
      法院判决后罚金什么时候交?交罚金的时间以判决书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

·电动车酒驾处罚2023
      电动车酒驾的处罚标准要看电动车的排量。要看电瓶车是否属于超标电动车,如果属于超标电动机,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规定进行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

·哪些部门可以进行交通事故调解
      您的日常生活中少不了和交通工具打交道,也难免会遇到交通事故,此时如何处理成了您关心的一个问题。而这就使得交通事故调解协议应运而生。那么,在签订协议书后,双方又如何确保各自的权利得到......

·一、交通事故死亡车险怎么赔偿标准?
      一、交通事故死亡车险怎么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受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

·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的判定标准
      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的判定标准所谓“饮酒”驾车,也称酒后驾车,指的是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驾驶人驾驶车辆行驶的行为;“醉酒”驾车指的是驾驶员血液中......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