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承租企业拆迁前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南京承租企业拆迁前的准备工作有哪些?随着经济的发展,时代的变迁,很多地方进行了大规模的拆迁工作。但是对于我们来说,不免存在一些疑惑,那么在南京承租企业拆迁前的准备工作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揭开疑惑,介绍下承租企业在拆迁前的准备工作一般有哪些。南京承租企业拆迁
?前的准备工作一、深度审查拆迁中的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确定因拆迁而发生关系的各方主体。与住宅房屋拆迁相比,非住宅房屋拆迁(企业拆迁)因为土地、房屋的权属关系复杂,在拆迁过程中会有更多的拆迁关系人在里面。如果被拆迁房屋是自有产权办公用房,并享有完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被拆迁人就是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人,拆迁关系主体就是拆迁人、被拆迁人。有些房屋是租赁办公用房,拆迁关系主体则有拆迁人、被拆迁人和承租人三方主体。值得引起注意的是,集体土地上的私有企业拆迁以及国有改制不彻底的企业拆迁,因原有权属不明,甚至土地转让合同无效等各种在法律规范之外的事实出现,使得各方主体权利义务不清楚,拆迁获得补偿款后往往更容易发生纠纷。由此,对于产权归属不明确的企业,在拆迁实施后、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前这段时间内,建议咨询或者聘请律师介入,以合同约定或者其他法定形式把拆迁各方的权利、动迁款分割方案做民事权利的约定,以有效化解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二、积极准备对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关系证明、现有设备清单、劳动合同的备案核查、装修装潢费用支出等相关材料证明。有很多当事人并没有预估到相关材料证明是件很复杂的事情,临到限期,匆匆估算企业内的设备数目,对因拆迁而引起的设备迁移费、哪些设备迁移动是损害设备价值的没有进行精细的清点核查,而使被拆迁企业、承租企业在安置补偿时相当被动。常言道,破家值万贯,对企业资产设备的核查应当是一个细致、认真的工作,应当提前介入,为后来的评估做好准备。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关系证明主要有房产证、土地证或者租赁合同、土地转让合同等文件;现有设备清单指企业运营过程中实际使用的设备价格、规格、数量、使用年限、有无抵押等情况的清单。劳动合同的备案核查是指企业与本企业实际用工之间订立的劳动合同,以证明本企业内共有多少在职员工,劳动期限如何等。如有事实劳动情形的,建议应尽快补充劳动合同,以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另外,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工资单等实际证明企业员工报酬情况的材料证明也应一并整理并列清单。装修装潢费用的支出也应当有相应的发票证据予以证明,如果协商确定装修装潢费用的补偿,可依照装修装潢费用的原始支出、使用年限、现在状况等参数进行协商;如果依照评估确定装修装潢费用的补偿,也应提交相应数据及证明材料,以便对装修装潢费用进行合理的评估。三、聘请律师介入,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制定拆迁策略。拆迁涉及范围广、补偿标准各有差异,而且拆迁人在拆迁中往往有着更优势的地位,使得很多被拆迁人、拆迁关系人
“怕”拆迁。“怕”的原因无外乎两点:一是拆迁跨度时间长,繁琐事情多,很多企业初次接触拆迁,对此束手无策;二是缺乏相关的拆迁法律知识,在与拆迁人交涉的过程中怕吃亏。鉴于拆迁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对于法律关系复杂的拆迁聘请拆迁律师介入是非常有必要的。通过我们的介绍,想必您或多或少的了解到了南京承租企业拆迁前的准备工作,一般就包括审查拆迁中的各方权利义务关系、准备对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关系证明、现有设备清单、劳动合同的备案核查、装修装潢费用支出等相关材料、制定拆迁策略等等,希望这个回答可以帮助你。
·工伤鉴定结果几个月可以下来?
在建筑工程领域,我国每年都会发生大量的安全事故,造成工人伤亡。受伤的工人,在得到有效的治疗后,应该向单位要求工伤鉴定,明确自己受伤的情况。有的工人在等待期间比较焦急,想尽快的拿到工......
·事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怎么处理?
事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怎么处理?根据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发现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且无法确认的,应告知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员工就职于一家企业时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员工就职于一家企业时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规定劳动者应当享有的权利,在企业违反劳动合同时,可以用此进行维权,那么如果公司有违反劳动合同的规定会怎样?如果公司违反劳动合同应......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怎么办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怎么办可以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对基层法院的判决不服,还可以向中级法院上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规定,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河北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河北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1、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月......
·离婚中一方丧失劳动力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会约定子女归谁抚养,没有拿到抚养权的一方应该按月支付抚养费。具体抚养费的金额及支付方式,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好。通常情况下,一方不得无故拒绝支付抚养费......
·公司辞退员工不发完工资的行为是否合法
公司辞退员工不发完工资的行为是否合法?公司辞退员工不发完工资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员工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去法院起诉公司。《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
·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办、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处理: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