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私募基金可以借款吗

私募基金可以借款吗? 私募基金与民间借贷
   1、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由于私募基金的销售和赎回都是通过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私下协商来进行的,因此它又被称为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 私募基金是一种特殊的企业间借贷,这种借贷关系因其投资于证券领域而具有特殊的性质。
  对这些数量巨大的私募基金,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管,证券市场上类似“中科崩盘”的事件还可能重演。而要有效监管,首要的的办法是,“把它暴露在阳光之下,因为阳光是最好的杀毒剂。”可是,如果简单地放开企业间借贷,不加任何限制,至少在资金来源方面私募基金将很有可能会“顺理成章”地披上合法的外衣。
   2、私募基金的特点
  私募基金与封闭基金、开放式基金等公募基金相比,有如下特点:
  其一,私募基金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其二,在募集对象上,私募基金的对象只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圈子虽小门槛却不低。
  其三,和公募基金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同,私募基金这方面的要求低得多,加之政府监管也相应比较宽松,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资更具隐蔽性,运作也更为灵活,相应获得高收益回报的机会也更大。
  其四,私募基金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基金发起人、管理人必须以自有资金投入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运作的成功与否与他们的自身利益紧密相关。从国际目前通行的做法来看,基金管理者一般要持有基金3%— 5%的股份,一旦发生亏损,管理者拥有的股份将首先被用来支付参与者,因此,私募基金的发起人、管理人与基金是一个唇齿相依、荣辱与共的利益共同体,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较好地解决了公募基金与生俱来的经理人利益约束弱化、激励机制不够等弊端。
   3、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或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关系。1991年即得到法律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4、民间借贷注意事项
  一、最好签订书面合同。民间借贷大多以“借据”的形式代表合同,一般来说这也是可以的。但由于借据过于简单,如果发生纠纷很难凭此处理。为此建议借贷双方最好签订正式的借贷合同,详细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免留下后患。当然,如果当事人之间确实没有书面借据或合同的,但双方都承认借贷一事,可以确认双方借贷关系存在。
  二、有关利息的约定要合法。在民间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过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三、要特别注意诉讼时效。民间借贷由于大部分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很多人并没有对它给予应有的重视。在还款期限界满后的两年内,必须向借款人索要借款,否则超过两年的法定诉讼时效,该债权则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5、委托贷款
  非金融企业之间要达到借贷的目的,完全合法的途径可以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
  委托贷款是企业间借贷受到限制的产物,它已经不是间接融资,而是一种变相的直接融资。首先,企业可以通过它,进行定向筹资,等同于向特定群体发债。且不需要领取“债券配额”,不需要审批,可以避开政府对债权融资的控制。
  其次,资金供给者,即委托人可以通过它,避开政府对利率的控制,可以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 最后,对商业银行来说,存贷差逐渐扩大的压力,已经迫使银行寻求其他途径,既要保证收益,又要防范风险。由于商业银行不需要承担委托贷款的风险,鼓励和引导存贷款向委托贷款转移,无意是解决上述矛盾的一个办法。
   6、信托贷款
  按照《信托法》的规定,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可见,信托的含义中已经包含了企业可以作为委托人以信托贷款的方式实现借贷给另一企业。
  但是,信托贷款与委托贷款不同。信托贷款的贷款对象是由受托人确定的,而委托贷款的贷款对象则是委托人确定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信托贷款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企业间借贷关系,因为委托人在乎的是收益,而不是借款给谁。
   7、地下钱庄
  地下钱庄是民间对从事地下非法金融业务的一类组织的俗称,是地下经济的一种表现形态。地下钱庄从事的主要非法金融业务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借贷拆借、非法高利转贷、非法买卖外汇以及非法典当、私募基金等。根据1998年6月30日国务院颁布施行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3条规定:“非法金融机构,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从事或者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融资担保、外汇买卖等金融业务活动的机构。”因此,地下钱庄属非法金融机构。
   8、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
  相信很多投资者应该都了解过基金。而私募基金就是基金的其中一种,但是由于私募基金的管理还不合法,所有私募基金操作比较简单。那么私募基金可以借款吗?通过上文我们了解了私募基金与民间借贷的相关内容。如果您都对私募基金还需要了解更多,可以直接联系我们.
  
  
  

·借款人的违约情形有哪些
      借款人的违约情形有哪些一、借款人的违约情形有哪些逾期付款利息按逾期付款违约金确定与判决“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给付债权人逾期付款利息”的本意并不矛盾。对于法院判决“按银行同期贷款利......

·买卖合同逾期付款利息怎么算
      买卖合同逾期付款利息怎么算在买卖合同的履行中,实际购买物品的人承担了按时、足额付款的义务,但现实中却经常出现逾期付款的情况,此时就会产生一定的逾期利息。那究竟买卖合同逾期付款利息应......

·债务人不按时还债怎么办
      债务人不按时还债怎么办一、债务人不按时还债怎么办《民法通则》135条规定,普通诉讼时效为2年。如甲向乙借款一万元,约定6个月归还,如甲到期不还,乙必须在2年内向甲要求归还或者向人民法院......

·第三人因挂靠人拖欠租金或材料款提起诉讼,诉讼主体的确定
      因挂靠人对外拖欠租金或者材料款,第三人对挂靠人提起诉讼或者对挂靠人与被挂靠人提起共同诉讼的,应当区分挂靠人对外以谁的名义签订合同来确定当事人。如果挂靠人对外仅以自己名义签订合同,根......

·格式条款的认定要注意什么
      格式条款的认定要注意什么格式条款一般是用在可以重复使用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基于行业习惯、交易习惯在签订合同时就提前起草好该条款,在签订合同时也不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它在保险合同等合同......

·别人借我的钱不还怎么办
      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准备走司法途径,那么首先要准备的是诉讼材料,而其中对诉讼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是证据。为了实现债权,最好搜集以下证据:(一)借条、转账记录等。一般来说,用于......

·分公司出具借条有效吗?
      分公司出具借条有效吗?分公司出具借条不一定有效,应当看是否获得了总公司的同意,分公司一般不具备法人,所以是无法签订借条等合同条款的。但如果涉及到办理了营业执照和法人系统的分公司,则可......

·借款前要注意什么问题
      借款前要注意什么问题在实践中,人与人之间一旦涉及到借钱的问题就会比较麻烦,而如果您不想被牵涉到这些麻烦之中就要注意一些问题。那么,在借款前要注意什么问题呢?只有注意到这些问题,当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