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债权人可否直接主张反担保抵押物 一、债权人可否直接主张反担

债权人可否直接主张反担保抵押物
  
  一、债权人可否直接主张反担保抵押物
  
  1、抵押物直接归债权人的约定无效,并不影响抵押权成立的有效性。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2、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获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担保中心作为保证人,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其目的是为确保担保债权能够顺利实现,担保中心通过对抵押物的权利主张,保证担保中心资金的安全,从而保证更广大贷款购房人的担保需求。如果没有反担保,担保中心就无法对抵押物主张权利,担保中心认可的反担保抵押物的范围:反担保抵押物可以是本次贷款所购住房,也可以是借款人其他自有住房或第三人合法房产。目前,担保中心要求借款人申请贷款担保所需提供的抵押物就是其申请贷款所需购买的房屋。
  
  二、反担保抵押物的作用
  
  1、反担保是维护担保人的利益、保障其将来可能发生的追偿权实现的有效措施。这是其最直接的作用;
  
  2、反担保有助于本担保关系的设立。谨慎的第三人在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尤其是在担保人与债务并无紧密的利益关系或隶属关系且对其承担担保责任后追偿权能否实现怀有疑虑的情况下,往往会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有无反担保措施,即直接影响到本担保的设定,若无反担保,第三人可能因虑及自身利益而拒绝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现实生活中,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担保时,几乎无例外地要求有反担保,其他担保人为减免风险而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的情况也日渐增多。
  
  3、反担保能够作为一种调济手段,根据情况和需要与本担保精微地结合,为复杂情况下担保关系的建立提供便宜。现实生活中,时常会因某种特殊情况或出于特殊的考虑,使得某一担保的直接设定遇到一些困难或障碍,这时,即可利用反担保方式以作迂回,并使其与适当的本担保相联结,从而化解困难、克服障碍。
  
  从上述我们可以看出,债权人可以直接主张反担保抵押物,但是这种行为在我国法律上是有规定和权限的。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的物品都属于债权人所有,也并不是所有物品债权人都能够进行抵押。所以说债权人遇到这种情况最好先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公司欠债法人跟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欠债法人跟股东的区别是什么?公司欠债法人跟股东的区别是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构成的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履行职务的人,是由股东会或者董事会选举产生的。......

·欠钱不还沒有借条怎么办?
      欠钱不还沒有借条怎么办?1、没有借条,可以找证人,原、被告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被告应当履行还款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

·债务纠纷怎么向法院起诉
      债务纠纷怎么向法院起诉一、债务纠纷怎么向法院起诉1、确定被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您是否起诉了夫妻双方;债务人是公司的,股东是否出资不实、虚假出资、过桥出资、抽逃出资,股东有无滥用......

·借款没有借条起诉时效多久?
      借款没有借条起诉时效多久?没有借条的借款诉讼时效,应当视为没有约定还款期限,诉讼时效最长是20年。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

·法律规定私人借条有效期几年?
      私人借条有效期几年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

·尚未到期的债务离婚怎么还
      尚未到期的债务离婚怎么还一、尚未到期的债务离婚怎么还(一)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按照下列方法处理:如果尚未到期的债务根据夫妻的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则为该方个人债务。但是如果以此约......

·三年期的公司债券属于哪一种分类?
      三年期的公司债券属于哪一种分类?应付债券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对外发行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长期借款性质的书面证明,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一种书面承诺。它属于长期负债。其特点是期限长......

·夫妻双方共同债务怎么偿还
      夫妻双方共同债务怎么偿还1、离婚时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在此情形下,夫妻共同债务因清偿而消灭。2、......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