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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后怎么办

劳动保障越来越受到重视,但是劳动保障不仅仅依靠法律本身的制度约束,更多的是要依靠落地保障,在落地中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就很重要,那么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后具体怎么办?就这一系列问题可以咨询!
  一、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处理
  (1)立案
  投诉案件接受投诉后,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于受理当日立案。
  其他案件,通过举报、日常巡视检查、书面审查或专项检查,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的,应当及时登记立案。
  (2)调查
  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5号)规定的程序、措施及应履行的义务进行调查。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当事人逃匿,无法取得相关证据或者其他法定事由,致使调查无法进行的,中止案件的调查。待中止调查的情形消除后恢复调查。自恢复调查之日起,调查期继续计算。
  (3)处理
  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
  1、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3、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或者经调查、检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撤销立案;
  4、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立案决定,应在立案调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二、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后怎么办
  在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行政处理决定)后,应当办理结案。
  (1)应当给当事人处理文书
  及时制作相应的处理文书,保障结案结果的固定,已经送达给相关各方法律处理文书。
  (2)应当给投诉人回馈处理结果;
  如果是一方投诉的话,对于及时调查的案件结构要及时有效的反馈给投诉方,使得案件有一个了结,给投诉人一个明确的交代。
  (3)如果投诉人就是当事人的,应当送达相关文书;
  经过我们的介绍,关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受理劳动保障案件之后的处理流程已经清楚的给出了,在结案之后除了文中提到的处理文书和送达文书,还有就是结案归档的事情了,其中劳动保障监察个案的处理不仅是这里文字提到的部分,应该还有很多具体的操作,因此如果在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后怎么办问题上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具体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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