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债权债务担保说明的范文 债权债务,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

债权债务担保说明的范文
  
  债权债务,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了呢。
  
  债权债务担保说明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贵方与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就贵方购买申请人开发建设的 事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及2013年 月 日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受申请方委托,我方(“保证方”)愿就履行主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申请人未按照主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向贵方支付补偿金及其违约金。
  
  (二)保证的方式和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日期结束后90日内。
  
  (三)代偿的安排
  
  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申请人未履行主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义务的证明材料。
  
  (四)保证责任的解除
  
  4.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内,贵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4.2申请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4.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贵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五)免责条款
  
  5.1因贵方违约致使申请人不能按照约定时间履行主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5.2贵方与申请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相关履约方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贵我两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保证人所在地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交付贵方之日起生效。
  
  本保函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列举的一份关于债权债务担保说明书的书写范文,作为债权债务的担保方,应该是站在公平公立的立场上来书写这份协议,不能偏袒债权方和债务方任何一方。而且债权债务担保说明书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发生纠纷时可以以这份协议为基础来进行法律裁决。

·现金拿给别人借条怎么写合法
      现金拿给别人借条怎么写合法一、现金拿给别人借条怎么写合法1、一个完整的借条应当包括四个要件:借债主体(借款人)、被借主体(出借人)、所借内容以及归还时间;借款人和出借人最好都注明身份......

·债务纠纷法院立案材料包括什么
      债权债务纠纷,法院立案需要的材料:(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薄、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使用公章冒充公司法人贷款的后果是什么
      冒充公司法人贷款的后果属于表见代理行为,公司有盖章合同一般会被认定为有效,产生的法律责任应由公司承担,但公司可以追究个人法律责任。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

·高利息借款触犯刑法吗
      高利息借款是触犯刑法的行为。此行为可能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经营罪、骗取贷款罪、高利转贷罪、高利贷逼债各类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这几项罪名,触犯......

·出借人可以拒绝提前还款吗
      出借人可以拒绝提前还款吗一、出借人可以拒绝提前还款吗在通常情况之下,债务人应当在债务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也就是说,债务人既不能迟延履行,也不能提前清偿。如果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债......

·公积金担保贷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公积金担保贷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公积金担保贷款是符合法律规定,公积金还款完全是符合法律当中的规定的,至于担保这方面的问题的话,可以提供保证金或者是担保人。如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

·侵占公司资产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侵占公司资产是夫妻共同债务吗?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一般来说一下几种行为会被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

·什么是债务清欠,债务清欠的办法有哪些
      什么是债务清欠,债务清欠的办法有哪些?债务债权关系是日常生产经营当中的一种主要关系,在对公司进行鉴定的时候,免不了会和其他人发生债务债权的这样一种关系。如果两个自然人之间无法对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