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企业有什么债务风险

企业有什么债务风险 一、企业有什么债务风险
  企业的债务风险是指企业作为债权人在法律保护范围内面临的债款损失风险,企业的债务风险有哪些或者来自于哪些方面呢?从风险来自于企业自身还是企业外部环境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一) 企业外部环境引起的债务风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行业保护主义引发的债务风险。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涉及到该地区、该行业的利益,其采取保护主义措施,对内实行特殊保护与扶持,对外进行歧视和排挤,致使其他地区、其他部门、其他行业的债权人无法行使其债权。
  2. 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一些企业为谋取自身利益,不惜采用商业贿赂、发布虚假广告等手法推销残次伪劣产品,骗签合同,或者借机占领市场、挤垮竞争对手。这样做的后果使受害企业产品积压,陷入危机,只好靠举债、拖债度日。
   (二)企业自身管理不善引发的债务风险:
  1.订立合同时的失过。目前仍有分布企业未建立现代化的企业法律管理制度,法律意识淡薄,订约前不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经营范围、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结果上当受骗、货款两空,或者是货款久拖不得。
  2.履行合同中的欠缺。企业不及时行使自己的债权,不在法定或约定的履行期限内催收货款,结果由于债务人企业的债权人不断增多,债务数额不断扩大,以致于其无力偿还,只好任其拖欠。
  3.请求权行使的懈怠。在实践中,一些债权人往往怠于行使自己的请求权,既不及时同债权人协商进行处理,也不及时请求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予以解决,以至超过诉讼时效。
   二、如何有效应对企业的债务风险?
  企业债务发生后,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及时预防,长久堆积的债务会将企业拖入绝境,如何有效应对企业的债务风险?可以与债务人协商解决,也可以与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将债权转为股权,将债权作为一种融资方式,具体的可以采取以下应对方式:
  (一)当事人协商清偿债务。我国《民法通则》和去年实施的新《合同法》确立了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有权自主地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债务的清理也应属于意思自治的范畴,因此,当事人协商清偿债务的行为应得到法律的认可。
  (二)诉讼清偿债务。协商偿债是私力救济的手段,而法院的强制偿债是公力救济。当事人双方不能协商偿债时,债权人企业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的判决保证自己债权的实现。当然,协商不是必经程序,当事人可不经协商直接向法院起诉。
  (三)兼并清债。企业兼并能充分发挥企业的组合效能,优化经济结构,并能妥善处理债务人企业的遗留问题。企业兼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由兼并企业承担,被兼并企业的职工由兼并企业安置,这不仅有利于企业债务的清偿,则且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
  (四)债转股。债转股是指债权人企业与债务人企业通过协商将债权人的债权按其价值折合为股份,使债权转化为股权,从而使企业债务归于消灭的偿债方式。
  外部市场环境和企业自身法律管理的不足都非常容易引发企业债务风险,面对已经出现的债务风险或者债务危机,一方面,加强企业法律制度的建设自然是必须的,只有完善系统的管理制度才能最终促进企业管理更上一个台阶,但是这种建设毕竟更需要很长时间的累积;另一方面,企业更需要一些灵活的应变措施,比如债转股、兼并投资等方式,将企业债权包装转让,将远期债权形成一种新的投资,拉动企业的资金流动,激活企业整体的资金活力。

·如何理清债权债务关系 在现代商务活动中,企业之间进行涉及股
      如何理清债权债务关系在现代商务活动中,企业之间进行涉及股权转让的行为时,首先要由专业的清算组处理好财产问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理清债权债务关系,而由于其千丝万缕的复杂性,整个清算过......

·债权人持有的借据期限到了怎么办?
      债权人持有的借据期限到了怎么办?基于民间借贷关系出具的借条,在承诺的还款期限到期后,债权人可以随时向债务人催收,双方协商一致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催收无果,债权人可以直接依据......

·欠债不还恶意转移财产构成犯罪吗
      欠债不还恶意转移财产构成犯罪吗?欠债还钱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在日常生活中总会遇到一些欠债故意不还钱的人,还有一些在债权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还采取各种手段恶......

·讨债时能扣押债务人的财产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想法:既然你不还我钱,那么我就扣押你的财产来抵债,直到你还钱为止。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公民在向债务人讨债时能扣押债务人的财产吗?如果这是一种违法的讨债......

·夫妻双方如果选择离婚,会对双方的财产以及债务作出处理。一般来
      夫妻双方如果选择离婚,会对双方的财产以及债务作出处理。一般来产,夫妻双方的财产由双方共同分割,而债务也将由双方共同承担,但共同分割与承担的前提是它们同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那......

·借款没有借条起诉时效多久?
      借款没有借条起诉时效多久?没有借条的借款诉讼时效,应当视为没有约定还款期限,诉讼时效最长是20年。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

·公司法董事借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董事借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借款还款是经常有的事情,个人之间的借贷一般比较简单双方认可就行,但是个人与公司之间就比较复杂了,特别使公司与公司董事之间。那么......

·公司欠债股东会上黑名单吗
      公司欠债股东会上黑名单吗?公司欠债股东不会上黑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