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留置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

留置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 一、留置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留置权的效力体现在哪些方面?  
  1、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2、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3、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所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4、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债务人与债权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该期限内履行债务。
   三、留置权成立需要具备哪些要件?
  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
  2、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或返回所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除外。
  3、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另依我国物权法律制度规定,企业之间留置不受同一法律关系之限制。
   四、留置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1、具有物权性
  留置权发生两次效力,即留置标的物和变价并优先受偿。在中国,尽管民法通则将留置权规定在“债权”一节中,但通说认为留置权具有物权性,是一种担保物权。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第四项规定:“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2、不可分性
  即债权得到全部清偿之前,留置权人有权留置全部标的物。不可分性是物权,特别是担保物权的共性。留置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当然具有不可分性。所谓留置权的不可分性,是指留置权的效力就债权的全部及于留置物的全部。
  3、从属性
  留置权实现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留置权为担保债权而设立,故留置权从属于其所担保的债权,它们之间形成主从关系:债权为主权利,留置权为从权利。这种从权利为从物权,而非债权。有人认为留置权为从债权,这是对留置权从属性的误解,无疑否定了留置权物权效力的本质属性。
  通过上文我们的讲解,想必您对留置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这个问题已经心中有数了。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才可依法行使留置权,对债务人的动产进行处理。当然,债权人行使留置权要遵守一定规则,不能破坏债务人的动产等

·双方为债务离婚的判决书有几部分组成
      双方为债务离婚的判决书有几部分组成一、双方为债务离婚的判决书有几部分组成?民事判决一般由四部分构成,即①首部,写明民事案件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案由;②主文,是民......

·夫妻公共债务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夫妻公共债务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一、共同债务的清偿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

·在我国非法集资罪的受害者如何追回脏款
      在和社区的工作人员一起普及非法集资这种犯罪案件的时候,我们见到过一些曾经上当受骗的老人的家属,这些老人甚至在去世之前对非法集资造成的伤害始终都难以释怀。在内心憎恶非法集资犯罪嫌疑人......

·如何跟亲戚讨债
      如何跟亲戚讨债一、采用协商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

·拖欠货款不还又跑路算诈骗吗
      拖欠货款不还又跑路算诈骗吗一、什么是诈骗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合同签订后携带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

·不打官司怎样追讨债务
      不打官司怎样追讨债务一、不打官司怎样追讨债务1、电话催付电话催付在收帐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其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什么样的人在使用它。电话催款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专......

·打了借条的官司稳输么?
      打了借条的官司稳输么?打了借条的官司并不一定会输,仅凭借条而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很难认定双方之间有民间借贷关系。双方之间没有真实的借贷或债权债务关系的,没有法律效力。法院会对形式有......

·银行逾期贷款利息的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银行逾期贷款利息的收取标准是怎样的?一、银行逾期贷款利息的收取标准是怎样的?1、关于人民币贷款计息和结息问题。人民币各项贷款(不合个人住房贷款)的计息和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