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工作岗位上突发性急病算不算工伤

工作岗位上突发性急病算不算工伤?工作中突发疾病一般是不算工伤的,但是在工作中因疾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为工伤死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怎么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通过国家关于工伤认定方面的参考依据来看,一般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但是经住院治疗以后没有什么大碍的,公司和社保机构都不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的。除非证明突发性疾病跟工作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这个是需要工伤认定才能确定下来的。
  
  
  

·工伤认定费用谁出?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者如果在工作过程中不幸遭到了人身损害,而想要获得一定的工伤赔偿的话,我们也知道在工作中的工伤是需要根据相关部分进行鉴定从而确定是否为工伤再来获取相关的费用赔偿,而工伤职工,进行......

·一、公司用短信送达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一、公司用短信送达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不可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必须是有书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手续,包括书面通知和收到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及结清劳动报酬或者补偿金的手......

·一、编外教师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编外教师可以随时辞职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未成年工保护管理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未成年工保护管理规定的内容是什么?相信现在的企业已经不存在非法雇佣还未满18岁孩子的现象,但是企业也架不住可能会在未成年人对年龄的欺瞒下的无意招聘。所以企业为了避免没有及时发现使用......

·办理工伤理赔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工伤理赔所需材料如下:1.用人单位需提供《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原件、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住院医疗药品汇总清单;2.转外就医需提供工伤......

·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要给补偿吗?
      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要给补偿吗?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14条的......

·如何办理劳动关系转移?
      如何办理劳动关系转移?劳动关系的转移主要包三大块:劳动事实关系转移、社会养老保险转移、医疗保险转移。一、关于劳动人事关系转移。1、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把解除证明拿到,调档用。2、新......

·一、怀孕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怀孕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