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工地完工辞退员工要不要赔偿

工地完工辞退员工要不要赔偿?工地完工辞退员工一般是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的,因为工地和农民工之间监理的通常是劳务关系。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是劳务关系,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务合同,将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根据《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按照以下几个程序解决: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2、调解程序。不愿双方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双方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对调解达成的协议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直接申请仲裁。3、仲裁程序。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都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作出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程序是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人民法院不直接受理没有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4、法院审判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将对方当事人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处罚标准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外,还要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现实生活中很多农民工都是通过朋友介绍,或者是跟熟人到工地上面去工作的,农民工在工作的过程当中也不懂得主动跟承包单位去签劳动合同。但实际上跟农民工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这种案子也很少,劳务关系和雇佣关系的用工模式就比较灵活了。
  
  
  

·防腐工程质保期规定是怎样的
      防腐工程质保期规定是怎样的在各种建筑工程中,管道的使用都是非常频繁的,管道质量的好坏和以后建筑的使用,投入,安全性都是密不可分的。并且,随着现代化建筑的飞速发展,管道的使用也越来......

·给予员工的奔丧假时间有多久
      奔丧假时间有多久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营企业职工休婚丧假作出具体规定。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之法律规定:一、职......

·一、劳动合同户籍地址写错要紧吗?
      一、劳动合同户籍地址写错要紧吗?劳动合同户籍地址写错是不要紧的,一般不影响劳动者的工作情况,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更改,只要不改变合同意思是可以改的。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字......

·婚后夫妻的工资是共有财产吗?
      婚后夫妻的工资是共有财产吗我国《婚姻法》第17条对于夫妻共有财产有明确约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

·工伤认定没有来单位叫回去上班怎么办?
      职工因为工作原因,发生骨折的,应该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从发起申请到出具鉴定结果,总是要花费一定时间的,最长可以是两个月。这段期限内,职工可以在医院接受治疗,情况不严重的话,也......

·一、公司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

·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
      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对于当事人双方的利益维护有着重要的作用,最基本的就是双方责任的确定,但是有关的工作人员会在存在合同签订后进行辞职,依据有关的法律签订合同后自己可......

·非全日制用工签劳动合同吗
      非全日制用工其实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小时工,在这种用工方式下,劳动者在同一家单位的工作时间不超过4个小时。因此,有的人就认为此种用工方式下,其实是可以不用签订劳动合同的。那非全日制用工签......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