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关于进一步规范加班工资费的依据是什么?

关于进一步规范加班工资费的依据是什么?
  
  一、关于进一步规范加班工资费的依据是什么?
  
  《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只能支付法律规定的加班工资报酬,不能以安排补休而不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而且,这里所指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是指在支付了正常工资之外另外支付的。
  
  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包括: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在这11天里加班的职工应该享受日工资日工资×3的节假日加薪。一般的日工资基数应为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餐费、交通费、书报费等),除以21.75天的有效工作日计算出的钱数。
  
  
  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
  
  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表示节假日加班费需依法纳税。
  
  二、学校进一步规范完善加班工作的方法
  
  (一)、加班界定
  
  1.教职工加班:我校教职工在节假日或休息时间内,完成的全校性、临时性工作;重大突击性且有较强时限性的工作;上级有关部门特殊安排的工作,均视为加班。
  
  2.特殊工种值班:水电工节假日、寒暑假和夜晚值班。
  
  (二)、加班审批程序
  
  1.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的,加班人员须提前填写《加班审批表》,注明加班工作内容,处室(委会)、级部主任和分管校长审批签字,再将《加班审批表》交行政办公室备案备查。
  
  2.因事件紧急未履行加班审批手续的,应经相关领导口头同意,事后由当事人按程序补办书面审批手续。
  
  (三)、加班时间和补助标准
  
  1.一次性加班满8小时按一天计算加班补助。
  
  2.一次性加班2—4小时按半天计算加班补助,加班2小时内不计算加班。
  
  (四)、加班纪律
  
  1.因工作需要由学校安排教职工加班,教职工在预先接到加班通知后,安排好私人事务,不得拒绝加班。
  
  2.处室(委会)、级部和分管校长应对加班人员、加班时间、质量进行监控。
  
  3.同一时间兼顾两项及以上加班工作的,只能按一项加班计算。
  
  4.行政办公室根据各处室(委会)、级部上报加班情况,在每月底前进行汇总后公示,加班津贴于次月发放。
  
  5.学校将加强对加班(值班)工作的检查力度。对未按相关要求的加班(值班),视其情况扣发或不发加班(值班)津贴。
  
  加班有加班工资是因为付出相应的劳动,加班时间超出正常法定的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就应该支付额外的费用,一方面鼓励劳动者辛勤劳动,一方面为企业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两者双方互赢。企业员工对上班制度应该明确详细内容,有事情请假向上一级汇报。
  
  

·企业工伤保险怎么购买?
      企业工伤保险怎么购买?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劳动合同工资与实际工资不符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工资与实际工资不符如何处理实践中,经常有企业实行这样的做法: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较低的工资标准,而在工作中发放较高的工资。用人单位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想逃避法律规定的以......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是什么意思
      一、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是什么意思1、固定工资劳动者,按照当初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一般不包含加班费。2、非固定工资劳动者,原工资福利待遇,可按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认定工伤情形包括了哪些
      认定工伤情形包括了哪些《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认定要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

·工伤认定没下来可以停发工资么?
      工人参加劳动,由于外界因素导致受伤的,基本属于工伤,要经过认定确定等级。工伤认定需要一定的期限,一般来说,劳动局会在六十日内出具工伤认定书。在这段期限内,工人可能在医院接受治疗,无......

·如果不认同工伤认定可以怎么解决
      如果不认同工伤认定可以怎么解决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或者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也可以在1年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

·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

·公司协商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协商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是怎样的?(一)、协商解除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用人单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