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一、员工旷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需要注意什么?

一、员工旷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需要注意什么?
  
  
  员工旷工多少天可以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问题在国家现行法律里找不到具体的天数规定。企业可以在《劳动合同书》里与劳动者约定具体的天数(连续的和累计的),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书》里约定劳动者必须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并在《规章制度手册》里规定具体的天数(连续的和累计的),然后发给劳动者每人一本《规章制度手册》,由劳动者亲笔签收。劳动者不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表明接受约定。当员工的旷工天数达到约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标准就可以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了。注意国家法定假日和周末假日不能作为旷工日计算,也不影响旷工的连续性要写入约定。
  
  
  如果企业没有与劳动者事先约定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呢?下面介绍一种稳妥的没有法律风险的企业单方面与旷工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补救办法。当劳动者发生旷工以后企业向旷工者发出《催告信》要求旷工者限期回企业上班,《催告信》要用挂号信发出以便收取回执。如果旷工者拒收或者人在外地,企业可以在本地报纸的广告版上刊登《催告书》要求旷工者限期回企业上班,并请旷工者的亲友帮助转告。旷工者如果到限期不回,企业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停发工资。企业手中握有回执或者刊有《催告书》的报纸,不怕旷工者投诉或起诉。
  
  
  二、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的情况
  
  
  1、如果员工在适用期内不符合公司的录用的条件,那么这样的员工可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希望注意的是,企业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证明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的证据,例如要有具体的岗位职责和职位说明书,也要公开证明才可以。
  
  
  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制定规章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在《劳动法》的第二十五条中也明确规定了,员工如果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需要注意的是企业的规章制度必须是合法和公开的,平时也要收集劳动者违规的一些证据。
  
  
  3、员工存在欺诈、乘人之危行为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比如员工为了应聘某工作伪造自己的工作经历,伪造自己的真实学历等等这些都会导致合同无效,而且企业也不需要支付任何的经济补偿。
  
  
  4、员工一方提出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单位一方提出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如果是员工主动提出则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
  
  
  5、员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在试用期三日内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两种解除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6、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续订的,建议用人单位在终止劳动合同书面征求员工的续签意向,续签意向书中注明单位不会降低原条件,并保留员工不愿意续订的相关证据,这样单位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由上文我们可知,单位需要在员工合同中签署相应的规章制度,确保员工知晓此条规定,在员工无故旷工后才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一直不老上班,单位可以向员工的地址发送《催告信》,并且要以挂号信的方式以便收到回执。
  
  
  
  

·劳动争议仲裁法时效的计算
      劳动争议仲裁法时效的计算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

·劳务派遣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劳务派遣作为当前一种比较新的用工方式,将实际的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分离开,这样做其实是有一定好处的,能够在用工单位需要的时候及时的补上劳动者,同时也不需要长期的负担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对于刚刚步入社会的应届学生而言,可能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了解不
      对于刚刚步入社会的应届学生而言,可能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了解不深。那么,就由我来跟您讲解一下吧。在应聘工作进入单位以后,用人单位都会和劳动者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这份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划分......

·江苏省人防工程平战转换暂行规定是什么?
      江苏省人防工程平战转换暂行规定是什么战争和平时间,各省市政府为了老百姓安全着想,一般会将人防工程作为平时的一般工程用来防火防灾,有的还用来进行租赁,一到战争时期则用来预防空袭。那......

·劳动合同未满辞退赔偿多少
      劳动合同未满辞退赔偿多少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仲裁不受理怎么办?
      我们在工作中,可能会因种种原因产生劳动关系问题,如果一旦纠纷无法协调,可以申请仲裁或是向法院申诉,一般是两者选其一,但是如果仲裁机构或是法院不受理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来讲讲劳动关系......

·工伤法律援助要多少
      工伤法律援助要多少钱,有什么条件?一、申请法律援助怎么收费?根据我国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凡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法律援助......

·辞退员工单位给几个月的补偿?
      辞退员工单位给几个月的补偿?一、辞退员工单位给几个月的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