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属于交强险的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属于交强险的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属于交强险的赔偿的规定是根据交强险条款第八条第项的内容,交强险虽在赔偿上不分责任,但在保险公司承保的一方被认定无责的情况下,交强险按无责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即医药费1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金1.1万元,财产损失100元。
  
  
  《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六条的修改内容,适当减轻了在非机动车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机动车的赔偿责任。该修改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保监会制定的保险公司交强险统一条款也作了相应调整。而在此期间,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又经过了一个已经投保商业险视为交强险的过渡期,交强险赔偿额也经过了最高限额6万元到12.2万元的转换。
  
  
  12.2万元按照保监会制订的全国统一条款,又分为:
  
  
  1.医疗费赔偿金部分:赔偿限额为1万元;
  
  
  2.死亡伤残赔偿金部分:赔偿限额为1.1万元;
  
  
  3.财产损失赔偿金部分:赔偿限额为2000元,包括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
  
  
  根据道交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也就是说无论有责或者无责,保险公司都要负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在无责情况下的
  
  
  交强险赔偿额度
  
  
  而根据交强险条款第八条第项的内容,交强险虽在赔偿上不分责任,但在保险公司承保的一方被认定无责的情况下,交强险按无责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即医药费1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金1.1万元,财产损失100元。
  
  
  保险公司参与道路交通事故诉讼过程,也是保险公司、机动车事主、事故受害人、法官之间的博弈——作为保险公司,力争在合法的尺度内将赔偿额降低至最少;作为事故受害人,力争在最大额度内请求法院判令保险公司、责任方赔偿最大金额;被告方司机,力争将自己责任减少到最小范围。但审理的最终结果往往是各方主张、证据及法律适用的综合结果。
  
  
  交强险的赔偿是有关规定进行合理制定的,所以对于具体的问题需要自己进行一定的了解,这样对于自己的利益维护就会有着积极的意义,但是对于具体的赔偿标准除了法律规定的以外,对于具体的费用发放就需要自己依据实际进行申请。
  
  
  
  

·请律师打交通事故官司怎么收费标准
      一、交通事故打官司律师怎么收费1、聘请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收费收费标准为1500~2000元,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次数一般以2次为限。2、聘请律师参与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诉讼律师代理原告方:......

·交通事故赔偿多少钱一天?
      交通事故赔偿多少钱一天?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时根据实际损失确定的,计算依据是: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

·对交通肇事者可拘留多久
      对交通肇事者可拘留多久一、对肇事者可拘留多久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2、《刑......

·一、人伤交通事故司机次责赔偿比例多少?
      一、人伤交通事故司机次责赔偿比例多少?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机动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

·工伤与交通事故医药费由谁支付?
      一、工伤与交通事故医药费由谁支付?工伤与交通事故医药费首先由就医的患者支付,依据《工伤管理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后医疗费用的赔偿,依据实际的支出而定,职工可持医药费的单据进行报销。......

·一、回迁房买卖税费是否需要交纳 回迁房还需要交纳成交价格3
      一、回迁房买卖税费是否需要交纳回迁房还需要交纳成交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交纳该土地出让金后,其产权性质变为商品房。二、目前二手商品房买卖所涉及的税费1、营业税(卖方):财政部、国税......

·一、汽车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
      一、汽车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不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对于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是否应当适用于动产呢?笔者认为......

·破坏交通设施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铁路轨道、地铁隧道、公路、飞行跑道、机场航道、灯塔、信号灯都属于重要的交通设施,对于交通工具的正常运行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故意破坏交通设施,使得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