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一、交通事故赔偿中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中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吗?交通事故赔偿中适用公平责任原则,主要原因如下:公平责任原则,就是在损害既非其他危险来源所致,又无加害人主观过错,导致受害人既不能根据过错责任原则,也不能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从加害人方获得赔偿,造成显失公平的局面时,授权法官基于公平的考虑,斟酌加害人与受害人双方的经济状况,判令加害人赔偿被害人一部或全部损失的法律规定。我国民法通则132条的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该条规定可以看作公平责任的概括性条款。公平责任原则的主要特点是:1、公平责任在性质上仍然是法律责任;2、公平责任以公平观念作为价值判断的标准来确定责任;3、公平责任主要适用于当事人没有过错的情况;这里的“没有过错”还包括以下几点:首先,不能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次,不能找到有过错的当事人;再次,确定一方当事人或双方的过错显失公平。4、公平责任主要适用于侵害财产权或损害赔偿案件。公平责任原则应该说是道德化规定,是建立在扶贫济弱的传统思想上。我国传统社会处事原则性差,折衷性强,强调锄强扶弱,这是公平责任存在的道德土壤。它的目的旨在维护社会的稳定,它是社会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相结合的产物。它通过对当事人起到一种抚慰作用,达到社会内部矛盾缓和。公平责任以其独特的价值,起到了利益平衡器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公平价值目标的实现。这是其积极意义之所在。但另一方面,应当特别注意其适用范围。其最基本者应当与最高法院公报公布的案例相一致。否则,其会弱化整个侵权法、合同法基本框架,将与我国的整体法律体制相违。不惟不能实现公平,反而有害于公平。因此,在适用公平责任时一定要注意只有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都没有适用余地,而让受害人单独承担责任又显失公平的时候,才能适用公平责任。如果用统计学打个比方的话,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解决了95%的问题,而公平责任制是针对余下的5%解决。而这也要看不予赔偿是不是就显失公平。如果公平责任适用扩大,就会造成法律统一性的下降,导致整体的不公平。综上所述,交通事故中一般都是让有过错或者违法一方需要承担起对受害人损失的赔偿义务,但是因为复杂的现实事故很有可能就出现了二者均有过错,只不过过错的比例会有所区别,此时就需要用公平的原则来合理地分配二者之间的责任。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交房的地位虽然稍弱于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房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交房的地位虽然稍弱于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房产证的办理,但它亦是十分重要的。购房者若想顺利完成交房,就一定要注意相关问题。那在实践中,房子交付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可能很......

·开车撞人吊销驾照吗
      一般情况不会吊销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

·一、交通事故理赔误工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理赔误工费计算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理赔误工费计算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

·一、交通事故人保出院赔偿快吗?
      一、交通事故人保出院赔偿快吗?交通事故人保赔偿一般在30天之内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

·一、交通事故哪些情形要被行政拘留?
      一、交通事故哪些情形要被行政拘留?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给与行政拘留的,由县、市公安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1、未取得机......

·三轮车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吗?
      三轮车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吗?醉驾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负全责,原因如下:1、根据交通法规定,事故责任划分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2、除......

·不交物业费的后果是什么?
      不交物业费的后果是什么一、不交物业费的后果是什么物业费如果很多人长时间不交的话,物业会对没有缴费业主进行起诉,起诉的结果就是补齐物业费。一般情况下,即使是物业本身没有做到位,为......

·如今,随着道路车辆的增多,交通压力也随之增大,交通事故频发,
      如今,随着道路车辆的增多,交通压力也随之增大,交通事故频发,比如轻微的有车体刮蹭,严重的有连环撞车,重大的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在一瞬间,要鉴定交通事故责任很麻烦,这时候往......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