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一、劳动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劳动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7、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8、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9、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0、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一般来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合同到期日,原则上员工可以一直工作。如果出现一些情况要解除合同的,单位承担经济赔偿。这里又分为协商解除和单位违法解除,情况不一样,赔偿标准也不同。单位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要支付两倍经济补偿金。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建筑施工过程其中一个环节、部位出现问题,都会给工程的整体质量造成影响。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有利于规范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有关......

·解聘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如辞退、解聘等,不合法的解聘是需要承担经济补偿金的,那么解聘补偿金标准是什么?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

·四川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误工费的赔偿项目是在进行医疗事故赔偿中需要支付的赔偿费用。对于支付误工费的标准以及支付范围在相关的法律规定中有明确的要求。对于误工费的赔偿,我们在下文中为您整理提供,希望能够为您解......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怎么举报?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怎么举报?现在的针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要求,当地政府一般都设有专门的监督以及检测机构对于工程的质量作出测评。但百密也有一疏,公民可能在后期使用建筑的过程中发现存在的质量......

·购买房子可不是一件小事,毕竟对于很多工薪家庭来说,现在购买一
      购买房子可不是一件小事,毕竟对于很多工薪家庭来说,现在购买一套房子几乎会倾尽一家所有的积蓄。而这个时候如果购买的房子还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更是让购房者头疼。因此就有必要在购房之前......

·应聘欺诈法律风险提示
      应聘欺诈法律风险提示一、招聘公司可能遇到的应聘欺诈情形1、应聘者未如实告知年龄、健康、资格等情况;2、应聘者伪造各类证明文件;3、应聘者尚未与其他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4、应......

·一、事故装病的误工费是否需要进行支付?
      一、事故装病的误工费是否需要进行支付?事故装病的误工费用是不需要进行支付的,交通事故的误工费该谁承担1、由肇事方承担;2、《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五级工伤待遇
      五级工伤待遇五级工伤通常待遇如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