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婚后福利分房 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福利分房 夫妻共同财产吗?
  
  
  福利房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处理福利房的产权问题,依照我国新修订的《婚姻法》确立的原则,结合以往的司法实践经验,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9月1日颁布的《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9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具体分为七类: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劳动报酬,如工资、奖金、津贴、福利;
  
  
  2、用劳动报酬添置的财产;
  
  
  3、从事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
  
  
  4、知识产权的收益;
  
  
  5、因继承得到的财产,但遗嘱确定指明归一方所有的除外;
  
  
  6、因赠与得到的财产,但赠与合同指明归一方所有的除外;
  
  
  7、其他应当归夫妻共有的财产,如夫妻一方偶然中奖所得的奖金等。
  
  
  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以下几方面:
  
  
  (1)工资、奖金,还包括红包、津贴、房补、互助金等不同名义出现的收入,这些均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包含劳动收入,资本收益如股票债券收入、股份、股权等。
  
  
  (3)知识产权的收益,仅指基于知识产权而获得财产权即经济利益,而不包括知识产权的人身权如署名权等等。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这里说的继承的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赠予所得的财产,必须是取得了所有权的财产,比如登记。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实际取得财产权的,赠予合同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赠予财产,不是夫妻财产。
  
  
  在婚姻法中明确规定了哪些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在婚后有些财产的给予获得明确规定所有人,并且具有法律的认证证明,这样的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在财产分配时,不能进行双方之间的分割手续。财产的分割看似容易,却要牵扯各种证明和法律的认定才能进行处理。
  
  
  
  

·买卖二手房违约金达不成一致怎么办
      在二手房买卖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违约情形,那么您知道二手房买卖的违约情形都有哪些吗?既然一方存在违约行为,那么就要对另一方赔偿违约金,不过要是买卖二手房违约金达不成一致怎么办?我......

·婚姻法中离婚房子孩子如何分配?
      家庭矛盾是当今面临较多的一种矛盾,如果发展激烈,最后必将导致婚姻破裂,家庭分散。然而,离婚后房子应该归谁,孩子应该交由谁抚养,这类问题是离婚案件中主要的争执问题。下面,我们将具体介......

·买农村房屋的条件是什么
      对于农村中的房屋,虽然是在集体土地上面修建的,但在有些地区也是允许买卖的。当然了,买卖农村房屋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此时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才行。那究竟买农村房屋的条件是什么呢?我们......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起诉状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起诉状商品房的预售主要出卖的是期房,此时由于商品房尚未修建好,如果当事人贸然购买的话,那么很可能会产生较多的纠纷。在遇到相关纠纷的时候,建议最好向法院提起诉讼,那......

·房本没下来如何买卖
      房本没下来如何买卖1、房产证没有下来,房主需要向国家交契税、印花税、公共维修基金,要看原房主有没有向国家交上述三笔钱,如果没有交,还可以让开发商把购房合同改成你的名字;2、然后你交......

·出租房屋的条件有哪些 出租房屋要符合什么条件
      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很少有人深入了解过相关的法律规定,这就导致建立了租赁关系之后纠纷的发生。其实我国法律中对出租房屋的条件是做出了规定的,那到底满足怎样的条件才允许进行房屋出租呢......

·一、房屋转租是否使用买卖不破租赁?
      一、房屋转租是否使用买卖不破租赁?不能使用,而且租户是否具有转租的权利,取决于租户与房东的具体约定。所谓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转让他人,对租赁关系......

·商品房销售种类包括哪些 销售商品房一般都是由开发商直接销售
      商品房销售种类包括哪些销售商品房一般都是由开发商直接销售的,如果是从私人手里购买的商品房,此时无论房屋是否被装修使用过,这样的房屋都统称为二手房。在销售商品房的时候也有具体的种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