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一、工伤保险待遇是否是劳动争议?

一、工伤保险待遇是否是劳动争议?工伤保险待遇问题属于劳动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五)因劳动工资、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所以,如果不是工伤医疗费的话,则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相关知识: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3)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5)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6)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7)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综上所述,如果劳动者所遭遇到的侵害仅仅是在工伤保险待遇领域中的就不能被当做是劳动争议而向其他的救济机构寻求帮助,而只能将其作为劳动纠纷申请相关的仲裁或者是直接到法院去起诉状告单位的侵害违法行为并且要求其赔偿。
  
  
  

·如何在建筑工地防止高空坠物
      如何在建筑工地防止高空坠物在工程建设的时候,由于个人或者企业的疏忽,可能会发生种种安全事故,而安全措施的匮乏,使得事故造成的影响会超出我们的想象,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如何在建筑工......

·晚上加班摔倒算不算工伤?
      晚上加班摔倒算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

·申请工伤认定取证时间是多久
      工伤认定虽然现在不经常能用到,但是,一旦发生工伤,工伤认定是肯定少不了的。在生活中,往往就是因为不懂得工伤认定的具体事宜,失去了大好的维权机会。其实,当事人要做工伤认定,一定要把握......

·一、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如何返还的?
      一、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如何返还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程质量保证金如何返还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承包合同约定,发包人应该按约定返还质量保证金。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

·工程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工程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在很多工程进行之前,都需要签订工程合同。在合同当中最重要的就是工程违约责任条款,那么工程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有哪些?又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我们为你讲解工程合同违......

·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分类有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分类有哪些?在工程建设中出现了问题,会对其进行责任分类,那么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分类有哪些呢?依据不同的实施工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分类,对于违法行为是可以对其进行责令停......

·没工作买房子能按揭想买房但是却没有工作
      没工作买房子能按揭想买房但是却没有工作,这样的情况下可以一次性支付全款,也就是全款购房。而要是选择按揭贷款买房的话,也并非不可以,但由于没有工作相对而言可能就不是那么的方便了。在这......

·劳动关系是债权债务是否合理
      劳动关系是债权债务是否合理劳动债权是一个笼统的概念,它指雇员基于劳动关系而对雇主享有的各种请求权的总和,如工资、各种非工资形式的报酬、福利等,其具体范围各国有不同规定。按照我国......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